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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电子胃肠镜系统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15:5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20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2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小芳、胡文姬、钱晓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7687-861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茶中路2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235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7687-8613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电子胃肠镜系统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0日
合同包1(电子胃肠镜系统):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电子胃肠镜系统)代理服务费金额:2.100000(万元),更正为:2.493700(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0日
合同包1:
| **** | 2,875,000.00元 | 95.51 |
在价格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认为******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了澄清函,由于其提供的报澄清函未能证明投标报价的合理性,且未提供客观的报价合理性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其投标无效。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市**区茶中路20号
联系方式:0591-****2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02室
联系方式:0591-****7687-861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小芳、胡文姬、钱晓滟
电话:0591-****7687-8613
****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