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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车辆添加燃料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20日 15:5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10月1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2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毕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75-****076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240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自治区**市**区**大街98号(**小区北门对面)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75-****076 | ||
| 附件: | |||
| 附件1 | 2025年**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车辆添加燃料服务采购项目(****202****0002)-文件集.zip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车辆添加燃料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7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原合同支付时间约定
1期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中标价的30% ,中标人需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非现金担保措施 ,达到付款条件起 9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00%。
2期尾款:按照实际交付数量,质量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合法发票,甲方支付剩余70%全部尾款。达到付款条件起 9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00%。
二、变更后支付时间约定
1期预付款支付时间调整为: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价的30% ,中标人需提供预付款保函或其他非现金担保措施。
2期尾款支付时间调整为:按照实际交付数量,质量验收合格,供应方出具合法发票后30日内将剩余70%全部尾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0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西拉木伦大街东426号
联系方式:139****24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大街98号(**小区北门对面)
联系方式:0475-****07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毕鑫
电话:0475-****076
****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