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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2025年**县泥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O工程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25年**县泥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O工程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根据招标文件附录3,对施工单位提供业绩要求:(3)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验收并盖单位公章)。
我单位水利高标准农田业绩验收,无四方参与验收并盖章,一般为县级或者市级验收报告书,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予以认可,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需加盖项目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公章。
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市乡村****公司;
******公司
地址:**市**区唐模路111号管廊大厦;
**省**市**县**镇金广路1-309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7606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231
2025年10月2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