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移交、建设、管理与运营工作,促进全县养老服务业大发展,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根据民政部《社****中心建设标准》、《**省养老服务条例》、《****办公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18〕18号)、《****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9〕31号)《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临民〔2020〕28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公开招募有爱心、有意愿、有条件、有能力的社会****社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具体方案如下: 一、参与主体 (一)在**省内正式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责任意识。 (三)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业务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热爱养老事业,能够结合自身专长、****社区基本养老服务。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托管运营项目 (一)托管运营项目名单:
(二)托管运营要求 1、养老服务用房托管年限为10年,****社区****中心,不得改变养老用途,不得挤占、挪用,否则无偿收回用房。 2、项目应遵循公益性宗旨,棋牌室、图书阅览室、书画室、休息室等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应免费提供,康复、理疗等项目应低偿收费。项目所设有的养老服务项目必须有上墙制度。内设老年食堂应微利经营,提倡为高龄、失能老年人适当减免餐饮费用。 3、项目外观需统一制定标识牌子,公示服务人员和监督电话。需配备固定工作人员,****民政局组织的养老护理员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结业证书。每天服务时长不少于8小时,周末和节假日(除春节、中秋节等法定假日外)照常开放。要建立老年人服务档案,服务小区内老年人满意度需达95%以上。 4、项目改造建设、装修装饰及运营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无偿收回用房。运行中要符合消防安全检查要求,并配备相应消防设施,制**全制度,****民政局组织的安全培训及消防应急演练。 5、内设老年食堂的,应取得《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要求。 6、托管用房面积≥300平方米运营满一年的,应达到《**市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和奖补实施方案》规定****中心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必须设立助老食堂、康复理疗等养老服务项目,达不到一星级的,无偿收回用房。托管用房面积≥200平方米的项目,鼓励设立助老食堂、康复理疗等项目。 三、实施步骤 (一)项目申报 1、意向单位应按照项目要求进行策划设计,于2025年10月24日前向****报名,同时提交《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运营申报书》电子版、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扫描件等。 2、项目初审。项目需于规定时间内****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县民政局收到项目申报材料后,进行材料审核、资质认定。 (二)项目评审 1、评审委员会对经过初审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开展现场答辩,现场打分。 2、根据评分由高到低依序选择意向托管用房,最终宣布托管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托管运营协议》,移交用房。 四、项目监督 (一)凡提供虚假资料或有其它不正当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该项目申报。 (二)运营方应自觉接受民政、消防、市场监管等业务部门的行业监管,自****社区)的属地监管,拒不配合、不服从监管的,无偿收回用房。 (三)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托管运营的,****民政局提出,由县民政局统筹解决。 五、申报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5年10月20日-24日。 (二)申报方式 ****政府网站(http://www.****.cn/)“公告公示”专栏查看公告并下载申报材料,填写《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运营申报书》等材料,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交至活动专用邮箱(ysxmzjshflk@ly.****.cn)。活动相关进度情况将及时公布。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县**路21号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邮政编码:276400 咨询电话:0539-****716 附件: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委托运营申报书 **** 2025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