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三批传统风貌建筑测绘建档中标结果公示
内容: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第三批传统风貌建筑测绘建档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城门镇潘墩路188号(原潘墩路西侧)闽江世纪城-53地块E区 E-5#楼11层01办公用房-2(自贸试验区内)
中标(成交)金额:7.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 | **县第三批传统风貌建筑测绘建档 | **县第三批传统风貌建筑测绘 | 实施内容 根据《****办公厅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九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20〕53 号)、《****旅游厅等4 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古宅古建筑保护的通知》(闽文旅办〔2020〕8 号)等文件精神,完成4处传统风貌建筑的建档工作,提交建档成果。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提供测绘建档成果。(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采购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进行服务;其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依松、陈 斌、陈朝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 5000元包干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电汇或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
(3)招****银行账号:
开户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福宁支行
银行账号:350********10000033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各报价人的资格审查均合格;
(2****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各报价人的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3****小组评议:****的综合评分为98.74分。
(4)采购结果确认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地 址:**县鳌阳镇胜利街335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杰 0593-****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蕉**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龚 钧 0593-****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 钧
电 话: 0593-****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