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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兆业铝塑材料铝塑包装材料边角料**化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兆业铝塑材料铝塑包装材料边角料**化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省**市**县长岗镇联合村(大桥地)(111度34分17.540秒,23度17分08.646秒)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1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梁国枝
联系电话:139****224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 https://pan.**.com/s/1XVby-WVvrrZQfNPI1HQqWQ 提取码: ec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