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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梅桥镇历史遗留废渣及污染底泥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彻底整治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同意你单位实施**市梅桥镇历史遗留废渣及污染底泥治理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梅桥镇酒铺村。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废渣处置方量约388.41m3,覆土复绿面积776.8㎡,**临时排水沟415.1m;灌溉渠道治理全程长约728.5m,渠道底泥方量约870.8m3,渠道生态修复2011.98㎡;周边池塘治理面积约1002.33㎡,底泥方量约975.48m3,**挡墙310.60㎡。
1、污染源头风险管控
对裸露遗留废渣处置并生态复绿等工程措施,防止因雨水冲刷、淋溶,造成地表水污染的发生,控制和减少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外界土壤和水体环境中,阻断污染向灌溉渠-农田的迁移途径,**临时排水沟415.1m,废渣处置方量为388.41m3。
2、底泥处置
(1)清淤:合计清淤量为1846.28m3。需要治理的渠道全程长约728.5m,根据估算,需要治理的底泥量为870.8m3。需要治理的周边池塘面积约1002.33㎡,根据估算,需要治理的底泥量为975.48m3。
(2)底泥处理:对清淤底泥添加29%质量比石灰,降低含水率(60%以下),采用密闭式环保车转运至处置单位。因清淤添加石灰增容,运输量为2381.7m3。
(3)底泥处置:污染底泥运输至处置单位。根据密度测算(1.47g/cm3),需要处置的干化底泥量为3501.1t。
3、生态修复
(1)渠道生态修复:灌溉渠道治理全程长约728.5m,进行生态修复的渠道长约670.66m,两侧采用连锁砖护坡,总面积2011.98㎡。按坡比1:1.5、平均护坡高度1.5m计算,单侧护坡面积约1006㎡。
(2)池塘挡墙:周边池塘治理面积约1002.33㎡,池塘挡墙长度155.3m,平均高度2m,**挡墙310.60㎡。
四、项目单位:****。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93.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800.00万元,占总投资的89.54%,其余地方支出责任资金解决。****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湘财资环指〔2024〕 67号),本项目申请中央资金分年度支持,本年度支持资金565万元。
六、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入统一的公共**交易平台开展,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装配式建筑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八、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025年10月至2026年6月。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改革局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