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办公营业用房零星维修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一 、招标条件
****分行办公营业用房零星维修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分行办公营业用房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入围供应商数量:6-8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分行办公营业用房零星维修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分行办公营业用房零星维修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91 合法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n)” 无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 准)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 (www.****.cn)” 无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记录等情况(投标人须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标过程中进行 查询,如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9.2诚信要求
在与工行的业务**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9.3公正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 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具有履行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的物品、工程、服务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标准。 本工程要求达到国家要求环保标准和安全施工标准,包括配合办理安全合格证明。
9.5财务能力要求
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证 明 。
9.6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分行辖内营业网点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营业网点及以上机构的服务能力。
9.7其他要求
1.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银行从供应商库中退出,未被工商 银行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0月20日08时30分到2025年10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地点、方式:①现场购买: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到****217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现金),售后不退。②网上购 买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qq.com; 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2个 工作日内向报名资料合格的投标人发送报名表。投标人填写报名表并支付标书费后,将标书 费汇款凭证+word 版本报名表回传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视为报名成功。标书费以电汇或 网银的形式交纳。开户名:****;开户行:工行****街支行;账号: 330********00205406,开户银行代码:102****00288。未按上述流程提供报名材料的均视为报名不成功,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递交方式:****开标室(**市**区南九马路47号)纸质文件递 交标书代写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2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开标室(**市**区南九马路47号)标书代写
七、其他
本次招标内容为:**分行办公营业用房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 第五章)。入围供应商数量:6-8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联 系 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 : 张传琪
电 话: 024-****1114
电子邮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