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遴选项目——**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是根****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白府办函〔2025〕63号)要求设定的项目,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地方资金,项目总预算金额48.2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一、项目概况与遴选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
建设地点:**县
项目分项名称:
项目一:**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装修改造
项目二:**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设备采购
项目三:**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运营服务
(二)遴选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3 个分项,各分项独立遴选。参选人可根据自身资质及能力选择一个或多个分项遴选,但需针对每个分项单独提交遴选文件。各分项具体内容如下:
| 分项编号 |
分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建设地点/实施地点 |
计划工期/服务期限 |
对参选人的特定资格要求 |
合同估算价 |
| 01 |
项目一:**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装修改造 |
****指导中心、七****工作站和**居第一卫生室心理关爱服务点装修改造。(详见附件1) |
****中心、****医院、**居第一卫生室 |
工期60个工作日 |
具有满足本次遴选需求的企业或个体 |
100000 |
| 02 |
项目二:**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设备采购 |
****指导中心、七****工作站和**居第一卫生室心理关爱服务点购买设备。(具体清单详见附件2) |
****中心、****医院、**居第一卫生室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 |
具备相应设备生产厂家授权或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本次遴选需求。 |
230000 |
| 03 |
项目三:**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运营服务 |
详细描述分项三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详见附件一) |
****中心、****医院、**居第一卫生室 |
合同签订后服务期限一年 |
测评及管理系统信息安全备案人,服务员证书,年度工作方案 |
152000 |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联合体遴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遴选文件的递交
(一)遴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遴选时间):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4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标书代写
(二)递交地点:**县皮****防治中心二楼办公室(联系人:林芳栋,电话:135****3236)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文件,遴选人不予受理。
(四)参选人应按所投分项分别编制和递交遴选文件。
四、遴选标准
(一)遴选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二)遴选办法:若公告期间符合资格的报名单位在2家及以上的,由委托方择优选择1家,若公告期间只有一家报名单位符合要求,则可以选择此家。遴选结果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三)各分项根据实际情况以综合评估为主要评审因素。
五、解释权
(一)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由**县皮****防治中心负责最终解释,且以**县皮****防治中心解释为准。
(二)本次遴选公告****卫健委官网上发布。
附件:1.**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
——装修改造
2.**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
——设备采购
3.**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
——运营服务
**县皮****防治中心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1:**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装修改造.docx
附件2:**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设备采购.docx
附件3:**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运营服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