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疗养院便携式彩超(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司(**市**区江滨路东55号山水名城8栋12号商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31日0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疗养院便携式彩超(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购置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元):¥196500.00
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分标基本概况介绍 |
| 1 |
****疗养院便携式彩超(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购置 |
1台 |
****疗养院便携式彩超(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购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若为非生产厂家则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竞标产品若为三类医疗器械,请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为需经营备案的二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相应经营备案证明;若为不需经营备案的二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相关的免备案证明);
(2)供应商若为竞标产品制造商则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证明(竞标产品若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请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为一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生产备案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1.发售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 2025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公司(**市**区江滨路东55号山水名城8栋12号商铺)。
3.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不代办邮寄。
4.获取方式:须由潜在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有委托),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等资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合格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县**江滨东路28号二楼)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0月31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县**江滨东路28号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http://www.****.cn)、****政府门户网(www.****.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温汤路9号
联系人:林垦
联系方式:0775-****13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名称:****
地址:**市**区江滨路东55号山水名城8栋12号商铺
项目联系人:牟普琴
联系方式:0775-****170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