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昭通-镇雄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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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0-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0-****668

通讯地址:****办事处锁营路283号“市民之家”政务服务大厅1楼31-36号综合窗口

邮编:657000

2025年10月20日拟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畜禽屠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名称

****畜禽屠宰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市镇******村民组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恒特技术****公司

项目概况

****拟在**市镇******村民组建设****畜禽屠宰改扩建项目。本次改扩建总建筑面积2129.7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待宰间、屠宰车间、分割车间、产品销售及生产辅助设施(门面)等土建工程,以及产品的生产线建设,供电、给排水、环保工程等,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本次扩建年屠宰肉牛1.1万头,年屠宰肉羊16万只,年屠宰家禽1100万只,生猪屠宰规模由原环评阶段的9万头/年增加为16万头/年。2024年6月24日,项目取得了**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特征因子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屠宰车间排气筒DA001和DA002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厂界恶臭物质氨、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项目限值。项目建设后排放源均能做到达标排放。项目需以待宰圈、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无害化处理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为起始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村庄等居民区分布,不涉及居民搬迁问题,选址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地表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后,****处理厂,项****处理厂服务范围之内,项目运营期废水能够通过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且本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向外环境。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环保设备、建筑物隔声、高噪声设备基座加装减震垫、建设专业设备房等进行降噪。根据预测,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在周边声环境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I,建设单位在运营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加强设备检查和管理;严格执行设计、环评等提出风险防范措施,严格实施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做到风险防范警钟长鸣,环境安全管理常抓不懈,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尽可能地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隐患。项目实施的环境风险水平可控。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生猪屠宰及待宰车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恶臭气体采用喷洒除臭剂+密闭负压集气+机械抽风+1套TA001生物除臭设施+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2)牛羊、禽类屠宰及待宰车间产生的废气采用喷洒除臭剂+密闭负压集气+机械抽风+1套TA002生物除臭设施+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3)屠宰车间、****处理站、无害化处理车间、一般固废间、急宰间、厂区等无组织废气,采用喷洒Ecolo除臭剂(植物提取液除臭剂)对屠宰车间、****处理站及周边进行除臭;(4)综合楼1层食堂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由综合楼楼顶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3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限值后,****处理厂,项****处理厂服务范围之内,项目运营期废水能够通过污水管****处理厂集中处理,且本项目废水不直接排向外环境。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环保设备、建筑物隔声、高噪声设备基座加装减震垫、建设专业设备房等进行降噪。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屠宰车间产生的病死畜禽、不合格产品、修整边角料及时运至无害化处理间及时处理;待宰栏粪便和畜禽肠胃内容物,及时清理至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第三方企业清运用于制作有机肥料;包装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收购站;检疫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第三方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分割车间产生的包装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收购站。无害化处理车间产生的无害化残渣、废油脂经收集后密闭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其中残渣可由**回收利用单位回收用于制作有机肥料;油脂则交由**回收利用单位回收用于制作工业用油。****处理站****处理站污泥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委托第三方企业运走制作有机肥;格栅渣收集后日产日清,委托第三****填埋场填埋;污水站废油脂使用密闭防渗漏的容器收集后交给专业回收处置单位处置。办公生活产生的隔油池废油,使用密闭防渗漏的容器收集后交给专业回收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餐饮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4年7月9日对项目进行了第一次网络信息公示(生态环境公示网网址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3656),2025年5月19日,建设单位通过生态环境公示网进行了第二次网络信息公示,同步公示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30日,网址为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57022。同时,通过《**日报》进行了报纸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30日,共计进行了两次公示;同步在建设单位大门处****居委会公示栏、长风中学大门外进行了张贴公示。2025年6月18日至7月20日,建设单位发放了现场问卷调查,并于2025年7月5日****事业单位代表召开了座谈会。以上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纸质的反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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