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野三关镇张家村农业产业发展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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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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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编号:****
一、招标概况
**县野三关镇张家村农业产业发展配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于2025年09月29日在**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10月20日在**县开标室二开标,并于2025年10月20日 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宜****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海通****公司、******公司 **灏广****公司、**楚瑞水利****公司
投标报价
(%)
0 0 0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天)
180 日历天 180日历天 18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江快 文武 洪**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242****75904 鄂242****56647 鄂242****1067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3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社区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传真):0718-****332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信陵镇楚天路10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传真):183****7000
3.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局
地址:**县信陵镇**大道223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传真):0718-****189
备注说明:投标报价为:(1)****(牵头人)、宜****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费用:参照《**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2023]936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的63.6%收取。工程费用:参照执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最新工程定额计价规范及取费标准、当地材料指导价、工程量等依据进行计算,按结算审计总价金额的97.8%收取(定额计价规范及取费依据下同)。(2)**中海通****公司(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费用:参照《**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2023]936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的63.5%收取。工程费用:按结算审计总价金额的97.7%收取。(3)**灏广****公司(牵头人)、**楚瑞水利****公司(联合体成员):设计费用:参照《**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的通知([2023]936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的63.7%收取。工程费用:按结算审计总价金额的97.9%收取。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20日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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