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302810380025805014001余姚市2025-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凤山街道新建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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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市2025-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街道**工程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递交时间:2025-10-20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资金现金
140,000元 人民币
7,020,532元 人民币
详细见招标文件

各投标人:

现对**市2025-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街道**工程(招标编号:****)作如下澄清、修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一、本工程合同条款17.2预付款作如下调整。

17.2.1 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30 %,分 2 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15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且提交履约担保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发包人认定后14天内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 15 %。付款时间在监理人开工令发出后且项目部搭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发包人认定后14天内予以支付。

17.2.2 预付款保函(担保)

(1)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承包人申请本预付款支付前。

(2)预付款担保形式:****公司保函

17.2.3 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

(1)工程预付款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积金额未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扣除预留金后)30%之后,开始分三期依次扣回,第一期扣回比例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30%、第二期扣回比例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30%、第三期扣回比例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40%(如上述三期工程款不够扣回的,相应顺延至下一期工程款扣回,以此类推至全部预付款扣回为止)。

二、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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