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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厅 ****管理局 ****委员会 ****信息化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的函》(闽环规〔2023〕1号)和《关于印发的函》(宁市环〔2023〕39号)文件精神,2024年,全县范围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淘汰拆除。根据前期核查公示及锅炉拆除现场验收情况,现将第五批燃煤锅炉淘汰补助发放企业公示如下,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气土股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4日
联系电话:****032
附件:**县第五批燃煤锅炉淘汰补助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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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0日
附件
**县第五批燃煤锅炉淘汰补助情况表
| 乡镇 | 企业名称 | 锅炉型号 | 锅炉蒸吨 | 补助金额(元) |
| 鹤塘镇 | ******公司 | LHC0.5-0.7-AIII | 0.5 | 4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