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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3MA7YLQEEX0 | 建设单位法人:潘腾 |
| 寇俊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牛心堡乡石塘村西 |
| **牛心堡100MW光伏+储能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2.500833 纬度: 40.072500 | ****机关:朔****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13 |
| 朔审批函〔2023〕9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3739 |
| 40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3MA7YLQEEX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华富瀛科****公司 |
| ****0108MA0LNR2K1B | 验收监测单位:**志源****公司 |
| ****0109MA0L90YB17 | 竣工时间:2025-05-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水土保持公示网 |
| **太阳能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太阳能发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装机容量100 MW,光伏发电场共布置213304块545Wp单晶单面光伏组件,512台196kw组串式逆变器,30台3150kVA的升压箱变和4台1600kVA的升压箱变,光伏场区采用4回35kV电缆直埋+架空的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侧,升压站电压等级,为220/35kV,本期安装1台10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升压站内配套建设10MW/20MWh储能系统,通过1回35kV汇集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项目总占地176.8002hm2,其中升压站占地面积1.196 hm2。 | 实际建设情况:总装机 容量100 MW,光伏发电场共布置206128块575/585Wp单晶硅光伏组件,333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42台,功率分别为 3000KVA(19台)、2100kVA(14台)、1500kVA(9台),光伏场区采用4回35kV电缆直埋+架空的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侧,升压站电压等级,为220/35kV,本期安装1台100MVA有载调压变压器;通过1回35kV汇集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母线。项目总占地161.526hm2 ,其中升压站占地面积1.196 hm2。 |
| 光伏组件选型进行优化,组件数量减少,相应配套设施型号及数量变化,项目整体占地面积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通过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 | 实际建设情况:通过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工程措施、生态防护与恢复措施等,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临时用地;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减少地表开挖、对临时堆土采取有效苦盖和围挡,做好排水导流工作。严格落实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表土回填,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六个百分百”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采取边界围挡、物料遮盖、定期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施工道路实施硬化、物料、渣土车辆采取密闭方式运输(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设置洗车平台及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分离后回用于场地酒水抑尘。升压站内建设1座处理能力为1m'/d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1座60m的回用水池,运营期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站内道路酒水,采暖期储存于回用水池、不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五)落实电磁辐射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升压站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六)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与生活垃圾按要求及时清运处置。每座箱变配套建设1座2m集油池,升压站内建设1座60 m3的事故油池,防止非正常工况下造成的环境污染:**1座12m3危废暂存间,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分类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光伏组件、废电气元件和废磷酸铁锂电池暂存于固废仓库内,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七)做好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并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废气采用施工场地四周设围挡、物料堆场苫盖、运输道路定时洒水、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运营期项目无废气产生。 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生活污水沉淀后回用于洒水抑尘。运营期升压站**一座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1m3/d,配套建设一座60m3蓄水池。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站内道路洒水抑尘及绿化,不外排;光伏板清洗废水不含清洗剂,直接用于周边绿化和降尘。 升压站设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废旧光伏主件和废电气元件返厂维修利用或交废品回收单位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后进行更换。 升压站设一座50m3事故油池和一座20m2的危废暂存间,废变压器油及废旧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中,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根据现有主变铭牌,总油重为32.7t,按照变压器油密度为0.895kg/L计算,事故油池最低容量需满足36.6m3,验收阶段实际事故油池容量为50m 3(>36.6m3),能够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6.7.8 “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要求。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施工临时占地全部恢复植被,无裸露地表。 |
| 事故油池容量根据主变实际油重进行调整,实际事故油池含量能够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的要求,危废暂存间相比环评阶段面积增大,能够满足危废暂存要求。其他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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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低噪声主变设备,优化布局,确保升压站站界噪声值达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 已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 对升压站站界进行了噪声监测,均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
| 1 | 箱变、主变分别配套事故油池,升压站另外建设一座12m2危废暂存间,废油、废蓄电池在危废间暂存,并委托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 箱变、主变均设置有符合容量的事故油池,升压站内设置有20m2危废暂存间,已委托资质单位(**众为****公司、******公司)定期处置危险废物,满足环保措施要求 |
| 1 |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工程措施、生态防护与恢复措施等,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临时用地;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减少地表开挖、对临时堆土采取有效苦盖和围挡,做好排水导流工作。严格落实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表土回填,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 已落实 |
| 1 | 箱变、主变分别配套事故油池,并采取防渗措施。 | 光伏场区各箱变均配套建设5m3集油池(共42个),升压站主变配套建设1座50m 3事故油池。根据现有主变铭牌,总油重为32.7t,按照变压器油密度为0.895kg/L计算,事故油池最低容量需满足36.6m3,验收阶段实际事故油池容量为50m 3(>36.6m3),能够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6.7.8 “总事故贮油池的容量应按其接入的油量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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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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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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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工程措施、生态防护与恢复措施等,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减少临时用地;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减少地表开挖、对临时堆土采取有效苦盖和围挡,做好排水导流工作。严格落实防风固沙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表土回填,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表土回填,对施工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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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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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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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