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市****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院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集转运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13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最高限价:13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于医疗废物的处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环境保护,为减少医疗废物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好生态环境,对医疗废物进行正确的处置,****保护厅《关于加强我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局《****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是**地区唯一一家进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单位。本项目采购内容具有唯一性及不可替代性,故须由****进行处置。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及《****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2025〕7号)第十五条第(一)项情形。
综上所述,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拟申请将此次******院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集转运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 1 | 其他危险废弃物治理服务 | 医疗废物处置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项 | 130000 | 130000 |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所在地址:**省**市**县北山镇北山村万古岭
三、本公示期限
从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7日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时间:2025年10月12日16时00分
2、论证地点:****会议室(**市**区雀园路568号创谷产业园A1栋1220-1225房)
3、名单
| ****(**市****服务中心)******院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集转运项目单一来源论证专家组名单 | ||
|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 沈华 | ******学院 | 高级工程师 |
| 伍青 | ****事务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 马春花 | 中铝环保节能****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 李秀兰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 龚志军 | ****大学 | 高级工程师 |
4、(1)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转运及处置的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保护厅发布《关于加强我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境局发布《****医疗机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市医疗废物只能交由****统一收集。本项目采购内容具有唯一性及不可替代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及《****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2025〕7号)第十五条第(一)项情形。(2)根据****委员会关于**市医疗废弃物处置收费标准的批复(长发改价服审【2017】42号),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实施内容,本项目预算合理。鉴于上述理由,为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具有完成该项目独特的优势,为项目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和高质量完成具有坚实的基础,具有唯一性及不可替代性。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市****服务中心)
地址:**市**区城南东路416号
联系人:欧阳女士
联系电话:0731-****687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雀园路568号创谷产业园A1栋1220-1225房
联系 人:张翅翔、王婷、张炼、伍迎斌、张冠军
联系电话:0731-****4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