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武店镇峰子窝南侧、小北洼北侧废弃矿山自然恢复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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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武店镇峰子窝南侧、小北洼北侧废弃矿山自然恢复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0 17:27

**县武店镇峰子窝南侧、小北洼北侧废弃矿山自然恢复项目招标公告

**县武店镇峰子窝南侧、小北洼北侧废弃矿山自然恢复项目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县武店镇峰子窝南侧、小北洼北侧废弃矿山自然恢复项目

2.招标人名称:****

3.工程地点:**县武店镇

4.工程内容规模:削坡及土石方工程、复绿工程、措施工程及其他,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为准。

5.工期:30日历天。

6.最高投标限价:378162.40元;下浮10%,以340346.16作为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 ****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三、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核后付至审核价款的98%,余款2%质保期满后一性付清。

四、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 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 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qq.com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按前述要求递交材料的投标人(供应商)。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2.地点:****东三楼会议室

六、对本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 址:**县武店镇

联系人:刘所长

电 话:180****1351

代理机构:****

地 址:**县蔡庄F2小区东门南侧35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82****859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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