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贞润铝业有限公司3万吨/年铝灰渣及0.5万吨/年含油铝屑资源化利用项目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公告

审批
浙江-金华-永康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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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吨/年铝灰渣及0.5万吨/年含油铝屑**化利用项目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公告
日期:2025-10-20 15:32:21


****3万吨/年铝灰渣及0.5万吨/年含油铝屑**化利用项目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3万吨/年铝灰渣及0.5万吨/年含油铝屑**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3万吨/年铝灰渣及0.5万吨/年含油铝屑**化利用项目

2.建设规模:项目拟购置国内目前先进、高效的雷蒙磨、煅烧炉等设备,实施3万吨/年铝灰渣及0.5万吨/年含油铝屑**化利用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化利用3万吨铝灰渣和0.5万吨含油铝屑的生产能力,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3.用地选址:**省**市**镇同甫村前**自然村**嘴6号

4.建设单位:****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张岭口村、茭杨村、同甫村、康桥水郡小区、临溪苑小区、****敬老院、****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小学、****中学、桥下东村、桥下南村、渔川村、后宅村、张溪头村、下宅口村、曙光村、里潘村、上川村、古陇村、里麻车村、溪田村、雅贵村、梅陇村、环溪村、****政府。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气:在落实污染治理措施的情况下,项目排放废气中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大于10%,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满足≤100%的要求。且在环境空气敏感点处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30%。本项目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主要污染物的短期浓度限值叠加后符合环境质量标准。项目废气正常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及厂界附近的居民点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铸锭过程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足,不外排;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喷淋液;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绿化。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处理厂处理后项目废水污染物得到进一步削减,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从车间降噪设计、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隔声降噪、强化生产管理、厂界隔声设计等方面加强噪声防治,投产后昼夜间各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厂界周边声环境可维持声环境现状。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基本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环境风险:通过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发生概率可进一步降低,其影响可以进一步减轻,环境风险是可以防控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气:原料仓库废气和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后于15 m高排气筒排放;1#球磨筛分线破碎、拆包投料、球磨筛分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于15 m高排气筒排放;2#球磨筛分线破碎、拆包投料、球磨筛分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雷蒙磨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处理后的两股废气一并于15 m高排气筒排放;回转炉废气和1#冷灰桶废气收集后经重力沉降+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煅烧炉废气以及精炼炉废气收集后经重力沉降+活性炭喷射+高效覆膜布袋除尘器+SNCR脱硝设施处理,两股处理后的废气再一并经由碱喷淋设施处理后于26 m高排气筒排放;2#冷灰桶和包装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于15 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集气后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于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各类粉料料仓废气经仓顶自带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铸锭喷淋水经冷却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绿化;仅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放至华溪。

噪声:车间降噪设计:日常生产关闭窗户;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实施减振隔声处理措施,避免对周围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均采取了相应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理处置措施。

风险防范: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安全管理,采取运输过程、贮存过程、生产过程、末端处理过程等风险防范措施及消防措施,并设置事故应急池;制定相关环保规章制度,建立相关的废水、废气、固废等台账,并按要求填写;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进行监测;通过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是可以防控的。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拟投资4490万元,利用**省**市**市**镇同甫村前**自然村**嘴6号的闲置工业厂房,实施铝灰渣和含油铝屑**化利用项目。项目建成后,企业将实现3万吨/年铝灰渣及0.5万吨/年含油铝屑**化利用能力。

项目建设项目符合环境管控单元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符合“四性五不批”的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应加强环境质量管理,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能使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报告相关内容,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形式:1、在**政务服务网站(网址:http:// www.****.cn)公示;

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1月1日。

十、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属地环保部门名称:****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579-****1645

环评单位:******公司

联系人:殷工 联系电话:181****1985

建设单位:****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9****4807

公告发布单位:****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0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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