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和乐镇农业灌溉用塑料管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公示

审批
海南-万宁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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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和乐镇农业灌溉用塑料管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公示
2025-10-20 21:38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及企业自主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5年10月20日将《**市和乐镇农业灌溉用塑料管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5年11月17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益航环保****公司

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联系电话:翁总133****1411

通讯地址:**市**区**街道丘海大道紫泉花坊2号别墅

一、项目名称:**市和乐镇农业灌溉用塑料管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和乐镇和港大道8号

三、建设单位:****

四、项目概况:

****塑料管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省**市和乐镇和港大道8号,由****投资建设,中心坐标经纬度为g110.****19488,18.****86204。本项目租用****公司现有厂房为生产场地,利用现有空置厂房建设4条灌溉用硬质管材生产线和3条灌溉用软管生产线,年产PE灌溉用塑料管200t(内径16-50mm)、PE灌溉用塑料管250t(内径63-500mm)、PE灌溉用塑料软管50t(内径25-75mm),合计年产500吨农田灌溉用管道。本项目占地面积为5820m2,设有生产区、物料预混暂存区、产品包装暂存区、原料仓库、产品仓库、办公室等功能区。

****执法局于2024年12月2日对本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涉及“未批先建”,于2024年12月30日****执法局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书(**综执普罚决字【2024】696号),责令其停止建设,并进行罚款。建设单位收到自现场检查后停止建设,并补办了环评手续并交纳了罚款,于2025年5月8日取得环评批复。

本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对存在的环保问题一一进行整改,根据环评报告的要求于2025年5月15日开工建设各项污染防治设施,于2025年6月27日竣工,于2025年8月6目进行调试。

2025年4月****委托******公司对****塑料管加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于2025年5月8日取****服务局关于《****塑料管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评批复(万行审批〔2025〕60号)。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需要进行排污许可登记,项目于2025年6月28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本项目现已完工并进行调试,且各项环保处理设施已落实到位。

2025年8月****成立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组,委托**益航环保****公司开展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编制工作,编制单位自接受委托后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现场勘察,收集相关资料,详细了解项目建设、污染物排放、环保处理设施等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9号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塑料管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相关环保批复文件,制定了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方案,委托方圆检测****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进行现场验收监测,项目负责人在此基础上编制****塑料管加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本项目于2025年10月17日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根据验收组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本验收报告后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叶总 130****3750

通讯地址:**市和乐镇和港大道8号

公示日期:2025年10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公司,或者本公示页面提出异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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