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市东城街道上元大道3号四季金谷(南区)10栋04号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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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受****委托,****将于2025年11月18日9时30分至2025年11月18日17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com/zc/index.htm,户名:****)公开拍卖转让如下财产,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标的名称

**市**街道上元大道3号四季金谷(南区)10栋04号

本期竞价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项目编号

****

挂牌价(含税)

¥1,075,400.00元

挂牌公告期

2025年10月21日

公告期结束

2025年11月17日

标的所在地区/存放地

**市**街道

一、交易条件

挂牌金额(起竞价)

保证金

每次加价幅度:

¥1,075,400.00元

¥100,000.00元

¥5000.00元

竞价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将于2025年11月18日9时30分至2025年11月18日17时止(延时除外)在**拍卖网(https://zc-paimai.****.com/zc/index.htm)进行竞价。

2.竞价方式:多次报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5分钟。

竞买流程

阅读拍卖公告和须知→联系咨询、展示看样→办理委托手续(如需)→递交审核材料(如需)→交纳保证金→参加竞拍→竞买成功联系南方文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如需)→交纳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软件服务费并确认划转→办理过户→配合进行价款划转至转让方。

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资产交易合同》后十日内付清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如物业、水电、税费等

2、 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费、佣金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标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更名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是否涉及优先权人

否

是否带领看样

是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及其说明

意向受让方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规定的购买条件等)。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及支付宝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的意向方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人及代理人须在网上竞价开始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共同到****办理委托手续。否则,拍卖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委托人及代理人须共同到场与有关方办理相关手续。

4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意向受让方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将作为定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支付宝内,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5、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

6、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审核材料(如有)

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在网页中下载相关附件:

1. 授权委托书(如需)

2. 现场踏勘确认书

*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开始前一工作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予审核),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未线上递交上述材料的将无法获取竞价资格。

受让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及其说明

1、本次转让设置的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意向受让方须在拍卖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意向受让方在对拍卖标的资产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意向受让方保证金可作为定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支付宝内或在交易完成后选择原路退回,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交易机构有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在征询转让方意见后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按《资产转让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3、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来南方文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资产交易合同》。

4、受让方应在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资产交易合同》后10个自然日内应根据**后台提示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及**软件服务费。

5、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标的意向,****交易所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并按受让须知的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按线上操作要求完成竞价报名流程参与竞价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6、在转让方收齐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接。受让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7、标的房产过户的所有手续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依有关规定协助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支持性文件。转让方在收齐全部受让价款后方才配合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受让方应在转让方收齐款项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将延后办理合同签署及相关手续。)

8、转让方协助过户义务仅指转让方为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房产至受让方名下的房产证手续而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资料的义务,转让方不承担协助过户至除受让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的义务。

9、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标的房产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标的房产的过户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标的房产设定抵押。

10、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房屋所在地房地产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其他披露事项及说明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南方文交所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意向买受人应自行对标的经营状况、资产权属状况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3、标的成交价为含税价,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交易双方应提前自行了解本次交易应付相关税费。

三、竞价须知

竞价须知

1. 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意向受让方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2. 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意向受让方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 本次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可以自行实地看样。本所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情况表及参数表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次转让按标的物现状拍卖,标的物的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现状为准;实际****机关确定的为准。本所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 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价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请意向受让方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所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5. 意向受让方因不符合转让标的受让条件而参加竞买、未按照规定与约定受让转让标的的,由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损失和风险)。

6.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须受让方自行承担。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费、佣金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如产生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具体税费政策标准,意向受让方请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7. 参加竞拍的意向受让方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8. 根据法律规定,本所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9. 意向受让方自报名起,即表明已认真阅读竞买公告和本竞买须知,并自愿接受竞买公告和本竞买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束。

10. 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经营状况、资产权属状况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本次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特别说明

1. 意向受让方须以本法人名义在淘宝网及支付宝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的意向方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意向受让方及其代理人须在网上竞价开始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共同到****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含签署受让申请书、尽职调查和现场查勘确认手续及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等)。否则,视为未取得竞买资格。竞买成功后,受让方及其代理人须共同到场与有关方办理相关手续。

2. 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成交款项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根据自身****银行。请意向受让方根据自身****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paimai.****.com/page/knowledge?page category=****030651 language=zh

3.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

4. 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如产生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政策标准,意向受让方请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5. 意向受让方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悔拍,在征得转让方的同意后,本所有权组织重新竞价。重新拍卖时,原意向受让方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意向受让方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6. 详细信息可在“****官网( www.****.com)”上查询。

7.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所咨询(工作日9:30-12:00;13:30-17:00)。

费用相关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人民币1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将作为定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支付宝内,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保证金的处理

1. 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相关规则一次性无息返还,但出现规定不予退还的情形除外。

2. 有下列任一情形出现的,视为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均不予退还,由产权交易机构扣减其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转让方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再行处置该转让资产:

(1)意向受让方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或扰乱交易秩序;

(2)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合格意向受让方不按规定参与竞价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易活动正常推进的;

(3)进入竞价流程的意向受让方串通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不报价、压价或其他形式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4)进入竞价流程的意向受让方低于挂牌价格报价或全部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通知时间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

(6)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受让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扰乱交易秩序,影响公平竞争的;

(8)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其他违反规定或约定影响交易进行的行为的。

交易服务费

房产、土地

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受让方需按《****交易所产权交易收费办法》规定以成交金额的2%支付交易服务费(且单笔最低不低于人民币5000元)。

**软件服务费

受让方请自行**拍卖网官网了解应支付的**软件服务费收费详情,并按后台提示进行支付。

税费相关

有关因本次转让而产生的税、费、佣金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建议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或者专业的税务律师,了解具体的税费政策和计算方式。标的资产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更名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标的资产所有权变更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相关法规各自承担。

标的交付

结算方式

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在缴纳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后,所交竞买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南方文交所按委托约定将该保证金付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受让方应自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来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后10个自然日内应根据**后台提示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及**软件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上款收费标准支付至本所指定账户。

竞价记录与成交合同签署

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和其他应当签署的文件。

竞价成功后,转让标的交付事项按如下约定履行:

1.产权交付:标的房产过户的所有手续由买受人负责,转让方依有关规定协助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支持性文件。买受人在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后,转让方配合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受让方应在转让方收齐款项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在转让方收齐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进行交接。受让方从交接之日起负责交易标的的所有安全和风险,并承担与使用交易标的相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3.转让方协助过户义务仅指转让方为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房产至买受人名下的房产证手续而提供其所能提供的必要资料的义务,转让方不承担协助过户至除受让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的义务。

4.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前,标的房产的所有权仍属转让方所有,交易双方不得办理标的房产的过户有关手续,受让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标的房产设定抵押。

5.受让方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房屋所在地房地产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房产过户后能否迁入户口,转让方、原产权单位及本所不作保证,由受让方自行向相关部门查询。若过户后因未能办理迁入户口而导致相关争议的,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原产权单位及本所不承担任何由此引致的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

6、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经营状况、资产权属状况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本次转让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转让方承诺

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 本次实物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实物资产交易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已认真阅读贵所资产交易相关规则及有关说明和注解,同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贵所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 我方同意对本公告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并接受贵所按有关交易规则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和征集受让方。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交易机构联系人

马小姐;劳小姐

联系电话

020-****0750-878;020-****0750-852

四、标的简况

标的基本简况

标的名称

**市**街道上元大道3号四季金谷(南区)10栋04号

权属状态

全部产权

标的地址/存放地址

**市**街道

项目性质

国有项目

是否涉及抵押、质押和担保

否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

否

是否涉及托管、冻结和查封

否

资产详细描述

该转让物业为**市**街道上元大道3号四季金谷(南区)10栋04号,宗地“五通”,容积率3.5,绿化率35%,所在楼层为1-3层,用途为住宅(别墅),总建筑面积为168.03㎡。该物业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共3层,层高约3米,该单位天花内墙地面门窗均为毛坯状态,外墙为仿石砖,成新率90%,实物状况良好。

(房产)标的权证信息

产权登记机构

******局

权利类型

房屋所有权

权证编号

粤(2019)**市不动产权第****414号

规划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168.03

债权人

无

证载面积(㎡)

168.03

所在楼层

整栋

建筑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3层

建成年份

2014年

空间布局

自行间隔

资产使用状态

空置

权利性质

市场化商品房

土地登记情况(如有)

土地权利性质

出让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终止使用日期

2076年07月23日

土地权利类型(如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市国策房地产****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年7月2日

评估单价

6,400元/㎡

标的对应评估值

1,075,400元

五、其他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住所)

**市**区**大道东888号21层自编01单元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224298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国有经营性****办公室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25年10月13日

挂牌公告期

2025年10月21日9:30至2025年11月17日17:00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风险提示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交易机构联系人

马小姐;劳小姐

联系电话

020-****0750-878;020-****0750-852

特别声明

1.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委托方/增资企业/出租方/招商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负责。南方文交所对转让方(委托方/增资企业/出租方/招商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南方文交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南方文交所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增资方/应答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承租/增资/竞商)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南方文交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南方文交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4. 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增资方/应答人)如对南方文交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附件

1. 尽调踏勘确认书

2. 委托授权书

3.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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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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