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各潜在投标人:
由于内容修改,原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无效,以新澄清内容为准。
澄清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中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在近5年内(2020年10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或改建四级及以上公路施工(高速公路除外)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修改为:“在近5年内(2020年10月1日至今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个中桥及以上桥梁工程项目或独立完成1个含有中桥及以上桥梁的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
二、其他内容均不变。
****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