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氯化石蜡填平补齐改造项目

审批
广西-柳州-鹿寨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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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隆达丰化工有限司
****0223MAEF9P7M8A刘超亚
莫向勇**壮族自治区**市**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10万吨氯化石蜡填平补齐改造项目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C2662-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壮族自治区**市**县 **镇建中西路100号
经度:109.71115 纬度: 24.46117****审批局
2024-12-02
柳审环城审字〔2024〕51号****
1500
194****
****0223MAEF9P7M8A******公司
****0200MA5NYCC286广****公司
914********77278062022-10-10
2025-09-102025-10-14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10VOrld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0万吨氯化石蜡年产10万吨氯化石蜡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氯气、液体石蜡→七级反应釜反应→脱气→氯化石蜡成品氯气、液体石蜡→七级反应釜反应→脱气→氯化石蜡成品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项目氯化反应釜尾气经两级降膜吸收+两级石蜡吸收+两级填料吸收+两级碱吸收处理,项目脱气尾气经一级填料吸收后与氯化反应釜尾气一起进入两级碱吸收处理。以上经处理达标后的废气均经同一根25米高排气筒(DA007)排放;(二)项目新增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接通后进入原有盐酸储罐碱喷淋塔,经碱液吸收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三)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车间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车间清洁废水经污水池沉淀中和处理达标后,****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四)合理布局高噪音设备,对噪声源强较大的泵、空压机等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震措施;(五)完善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措施。厂区内须进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须对厂房、储罐区、危化品仓库、危险废物暂存场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按要求进行防腐蚀和防渗漏处理。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污口(源)》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有关规定建设规范化的排污口。须按排污许可相关管理要求定期进行监测;(六)按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各项防渗措施;(七)做好一般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工作;(八)须按 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规范的废机油、废灯管等危险废物的收集临时存放设施,并设立明显的危废标志,危险废物须定期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按规定处理、处置,不得随意堆放、擅自外排。做好危险废物处置及转移联单的台帐记录。氯化反应釜尾气经两级降膜吸收+两级石蜡吸收+两级填料吸收+两级碱吸收处理,项目脱气尾气经一级填料吸收后与氯化反应釜尾气一起进入两级碱吸收处理。三个氯化石蜡生产车间的尾气经同1根2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厂区所有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接通后进入原有盐酸储罐碱喷淋塔,经碱液吸收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车间清洁废水经污水池沉淀中和处理达标后,****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企业已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厂区内须进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须对厂房、储罐区、危化品仓库、危险废物暂存场及污水排放管道等按要求进行防腐蚀和防渗漏处理。并按要求设置排污口标志。企业已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并进行重点防渗建设,设立危废标志。产生的废机油、废灯管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并设立管理台账。
****园区区域生活污水收集改造,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改为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厂区管理,合理布置危险物质储存区域,合理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及生产区防泄漏措施。配套建设应急救援设施、救援通道、应急疏散路线、应急疏散避难所等防护设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就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企业已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就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氯化氢(吨/年) 氯气(吨/年)
0 0.1 0 0 0 0.1 0.1
0 0.0295 0.0803 0 0 0.029 0.029
0 0.0027 0.0051 0 0 0.003 0.00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012 3.2724 0 0 0.001 0.001 /
0 0.0396 0 0 0 0.04 0.04 /
0 0.0012 0 0 0 0.001 0.001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池 石油类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间接排放标准,pH值、COD、BOD5、SS、氨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污水池 外排车间清洁废水中 CODcr、BOD5、SS、NH3-N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石油类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间接排放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两级降膜吸收塔+两级石蜡吸收釜+两级填料吸收塔+两级碱吸收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有机废气排放口(含卤代烃有机废气) 两级降膜吸收塔+两级石蜡吸收釜+两级填料吸收塔+两级碱吸收 氯化氢、氯气浓度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有机废气排放口(含卤代烃有机废气)的限值要求。
2 盐酸储罐区碱吸收塔 厂界氯化氢无组织排放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厂区所有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经管道接通后进入原有盐酸储罐碱喷淋塔,经碱液吸收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氯化氢浓度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分区防渗原则落实各项防渗措施。在厂区及周边建立地下水和土壤监控点,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地下水水质和土壤进行定期动态监测,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预警预报。 已落实各项防渗措施,并制定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定期监测。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做好一般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工作。须按 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设置相关污染防治设施。 须按 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规范的废机油、废灯管等危险废物的收集临时存放设施,并设立明显的危废标志,危险废物须定期收集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按规定处理、处置,不得随意堆放、擅自外排。做好危险废物处置及转移联单的台帐记录。 已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并进行重点防渗建设,设立危废标志。产生的废机油、废灯管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理,并设立管理台账。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加强厂区管理,合理布置危险物质储存区域,合理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及生产区防泄漏措施。配套建设应急救援设施、救援通道、应急疏散路线、应急疏散避难所等防护设施。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就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第3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4号)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已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就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车间清洁废水经污水池沉淀中和处理达标后,****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车间清洁废水经污水池处理后,****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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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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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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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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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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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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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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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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