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湖项目二期16号楼商业、14号、15号、17号、18号楼住宅及配套用房、3号地库精装修专业分包施工第二标段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一山湖项目二期16号楼商业、14号、15号、17号、18号楼住宅及配套用房、3号地库精装修专业分包施工第二标段
项目编号:****
一、澄清内容
(一)原公告中:
3.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1)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技术员1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2人:持有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 1 人: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实测员2人,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 1 人:需具备相关岗位培训合格证明或从业资格证书;
现澄清补充如下:
投标人应在项目进场前确保人员配备齐全,其中,实测员如具备相关岗位培训合格证明或从业资格证书的,需按要求提供;若未取得上述资质证书的,应提供由其工作单位盖章确认的工作经历证明,以佐证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原公告中:
5.3投标保证金形式:由投标人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公司设立的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现澄清补充如下:
若以投标保证金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函需****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且保函内容应明确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有效期(需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等核心要素,确保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说明
本次公告为原公告及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及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内容如与原公告及采购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98-****4167
招标人:****
地 址:**市**区迎宾路468号一山****公司一楼会议室
联系人:沈文滨
电话:139****32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岗区**大街88号
联系人:初女士
电话:18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