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艺术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管理委员会以甬东旅政发〔2024〕2 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东钱湖财****东****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 **东****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委托代理机构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3#楼光电玻璃LED屏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0133万元,建设规模: 工程总用地面积25.66亩,新增建筑面积 25304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10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展示区、业务区、学术交流区、综合服务区以及半室外空间。工程同时配建停车位151个、内部道路、室外管网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 位于东钱湖殷湾片区,连心路以北,莫谷路以西 。
2.2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3#楼光电玻璃LED屏的采购 。本次招标控制价 ****419元。
2.3 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交货通知后45日历天内到货。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施工现场。
2.5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光电玻璃LED屏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具备(资质要求) / 。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标书代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标书代写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s://jyxt.****.cn:4011/gbweb/login)。标书代写
5.3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市**区海达大厦
联 系 人: 林老师
电 话: 0574-****603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中**路796号东航大厦1911室
联 系 人: 蒋依玲、乐郑成、陈**
电 话: 0574-****7995、0574-****4375
电子邮件: /
监督部门: **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