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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我局拟核发**县将军大道以西配套工程—燕仔岭公园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依据《**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现对该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核发前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县将军大道以西配套工程—燕仔岭公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位置:**县莆美镇;
拟核发用地面积:约0.7682公顷;
拟核发用地性质:公园绿地(1401);
拟建设规模:计容建筑面积≤3841平方米。
本次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看法,公众意见将当作为核发选址意见书的重要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予以核准办理。以上项目内容需要进一步了解或查询,请与我局指定联系人联系。
******局办公地点:莆美镇侨兴路39号,邮编:363300,网址:http://www.****.cn/,联系电话:0596-****335,联系人:小吴。
******局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