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2025年第十二批-设备:有机氚碳制样装置 **** 招标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1-12 09:0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第十二批-设备:有机氚碳制样装置
预算金额: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2025年第十二批-设备:有机氚碳制样装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直至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
方式:****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标服务
售价:0.00元
2025-11-12 09:00 (**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逐条做出满足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财政厅《****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认证中心CA和**国际****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230633ce9.html
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海连中路161号
联系人:赵海洋
联系电话:133****96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学院路8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80****9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180****9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