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行政许可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环境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10月21日 |
| 标 题: |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2.5吨生物质锅炉技改项目)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10月21日 |
(****2.5吨生物质锅炉技改项目)
拟审批项目:****2.5吨生物质锅炉技改项目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3-****026(项目审批科)
地 址:政务大厅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3300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以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2.5吨生物质锅炉技改项目 | **省**市英安镇新明村4组 | **** | **省晟隆环境****公司 | 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地点位于**省**市英安镇新明村4组。本项目将现有的0.7t/h的燃生物质热水锅炉更换为 2.5t/h的燃生物质热水锅炉,在原厂区锅炉房内**1台锅炉(原有0.7t/h锅炉拆除),并配套建设相应环保设施。除此之外,原环评及批复中其他建设内容(产品方案、生产工艺、生产能力、污染防治措施、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等)均不发生变化。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 (一)加强施工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须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废气、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锅炉排污水,通过现有管网****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标准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标准要求,用于灌溉农田。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和无组织粉尘。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污染物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由30m高烟囱排放。无组织粉尘通过加强生产物料的运输及装卸管理,灰渣间采用封闭结构。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四)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风机等设备噪声。设备经基础减震,消声装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做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除尘灰及炉灰外售作为肥料;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利用。 (六)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项目前期公示期间未接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