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申报2025年区域协调资金项目(神仙大农系列农产品价值提升项目-农业项目)的通知

审批
浙江-台州-仙居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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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5-10-21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关于补充申报2025年区域协调资金项目(神仙大农系列农产品价值提升项目-农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0-21


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区域协调资金神仙大农系列农产品价值提升项目-农业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仙农[2025]96号)文件内容,由于部分项目取消,经研究,决定补充申报2025年区域协调资金项目(神仙大农系列农产品价值提升项目-农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支持对象为符合条件的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二、项目内容

1.粮油产业。核心基地面积**地区100亩以上,山区50亩以上;粮油精深加工企业需获得SC认证。****基地、育秧大棚、烘干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粮油种植、育秧、储藏、烘干、初加工和精深加工等环节相关设施设备;病虫害绿色防控、化肥减量增效、高产优质生产等物化投入和社会化服务环节;智能化数字化建设以及“三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等。

2.蔬菜产业。核心基地面积10亩以上,****工厂等设施栽培3亩以上。重点扶持标准化钢管大棚,节水灌溉及肥水一体化、山地微蓄微灌、排涝、质量安全保障体系、病虫害绿色防控、抗灾型集约化育苗、采后处理及田间操作道等基础设施、生产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以及“三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和智能化数字化建设等。

3.食用菌产业。核心基地面积10亩以上。重点扶持建设标准菇棚、生物发酵、拌料装料、灭菌接种、菌包培养、分级整理、粉碎机、蓄水池、引水管道、电力、田间操作道等生产设施设备建设,以及“三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和智能化数字化建设等。

4.中药材产业。核心基地面积30亩以上,****工厂等设施栽培3亩以上。****基地排灌、操作道等基础设施及钢架大棚、喷滴灌、组培育苗等建设,配套产地初(精)加工、整理场地等设施设备,以及“三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和智能化数字化建设等。

5.水产养殖产业。核心基地面积15亩以上。重点扶持养殖棚、养殖池(桶)、电力设备、进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循环水系统、养殖尾水处理设施、投饲、增氧设备、鱼病防治仪器购置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等配套生产设施设备;加工设施设备;以及“三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智能化数字化建设。

6.水果产业(杨梅除外)。核心基地面积30亩以上。重点扶持操作道、沟渠、大棚(棚架)、电力设备、山地轨道式运输、爬山虎等果园基础设施建设;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设备、商品化处理、果品加工等设施建设及设备购置;实施标准化生产,安装智能监控系统、自动水肥一体化控制系统、小型气象站数据收集系统和智能灌溉系统等;以及“三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智能化数字化建设。

7.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需获得SC认证,****工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烘干、精深加工等相关设施设备购置。

三、补助标准

公益类项目最高可以全额补助,但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准公益类项目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5%;竞争类项目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单个项目建设主体补助资金除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外,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流程

1.项目采取主体自主申报,申报主体根据项目内容认真填写2025年区域协调资金项目(神仙大农系列农产品价值提升项目-农业项目)申报表和承诺书,并于2025年10月23****农业农村局各相关科室(单位),涉及选址、环评、用地等前置审批的项目,还需提供相关审批同意依据。

2.项目申报后,由**神仙****公司进行初选,并提出初选意见。县农业农村局再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和**神仙****公司一起对筛选的项目进行论证评审,择优选定项目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项目主体。

五、其他

1.项目实施期限: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2.各科室(单位)联系人

(1)粮油产业。联系人:****中心唐偲钟

(2)蔬菜、中药材、食用菌、水产养殖产业。联系人:****中心翁仙慧

(3)水果产业。联系人:****中心应铮峥

****

2025年10月20日

附件1

2025年区域协调资金项目(神仙大农系列农产品价值提升项目-农业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产业类别


项目属性

〇** 〇扩建 〇改建

建设地点


建设年份


项目总投资

万元

申请财政补助

万元

建设规模及

预期收益


序号

建 设 内 容

投资额(万元)

申报补助(万元)

1




2




3




4




5




6




7




8




9




合 计



乡镇

街道
推荐
意见

乡镇(街道)负责人 年 月 日

行业
主管
部门
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项目申报承诺书

****财政局、****:

我单位承诺此次申报的 的建设内容未申请过财政补助,今后也不以同样项目建设内容申请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地点未占用粮食功能区,并如期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内容。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取消全部财政补助项目、三年内不得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处罚。

项目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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