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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部令第8号)、《自然**部关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97号)、《****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512号)和《**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工作细则》的规定,我厅经初步核查后,组织专家对**省2025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资质业务申请进行了审查。经地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拟同意****调查院等5家单位10项地质灾害资质的申请,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公示地点:******厅门户网站(zrzyt.****.cn),******厅一楼公示栏(**省**市**路77号)。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人、来电与省自然******纪委、****管理处核实。
****纪委:0971—****981
****管理处:0971—****726
联系地址:**省**市**路77******厅A718室
附件:**省2025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doc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