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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关于申请对适用**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胜利村等40个村庄进行审批的请示》(将自然资〔2025〕93号)悉,根据《******厅关于印发〈**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自然资函〔2025〕167号)精神,为推进乡村地区规划管理全覆盖,结合我县实际,暂不制定本地“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你****人民政府提出的适用**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的村庄名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古镛镇胜利村、**村、文曲村;水南镇渡头村;**镇元坪村、上坊村、常源村、高山坊村、班州村;漠源乡漠源村;**镇**村、界源村、渠许村、上地村、台上村、曹地村;南口镇东坑村、松岭村、温坊村;白莲镇御岭村;黄潭镇黄潭村、元俚村、洋伯村、吴村村、上峰村、大坪村、谢地村、里地村;**乡**村、**村、杏溪村;**镇寺许村;**乡**村、**村、洞前村、元洋村、上际村;大源乡大源村、廖家地村、长甲村等40个村庄适用**省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二、你局要多措并举确保“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有效实施,通过专题培训、政策解读、案例解析等多种形式,强化政策宣传引导,主动靠前服务,开展技术指导,及时收集、研判和解决出现的问题,更好引领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
三、各乡(镇)已批复的村庄规划要严格执行,根据需要开展规划修编或动态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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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