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信息分类: | 项目环评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10-21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关于《****金属工艺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信息公示 | ||
经审议,2025年10月21日,我局拟批复《****金属工艺品加工项目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环境局;联系电话:0792-****19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金属工艺品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县义宁镇芦塘村工业大道A1-2栋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县义宁镇芦塘村工业大道A1-2栋(地理坐标为:E:114°34'44.453",N:29°1'23.351"),占地面积6000m2,总建筑面积21670m2,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设置主体工程(综合楼)、储运工程(仓库)、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电)、环保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后形成年产金属工艺品980万件的生产规模,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9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95%。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报告表”的相关内容及要求,应加强环境管理,建设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减少物料及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解与压铸、打磨抛光废气、焊接烟尘、喷砂粉尘和UV线滚涂废气。熔解与压铸、打磨抛光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接入15m高排气筒外排;UV线滚涂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喷砂粉尘经喷砂粉尘集气装置收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解与压铸、打磨抛光废气、焊接烟尘、喷砂粉尘和UV线滚涂废气。熔解与压铸、打磨抛光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接入15m高排气筒外排;UV线滚涂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喷砂粉尘经喷砂粉尘集气装置收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有组织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排放标准;UV线滚涂有机废气TVOC执行参照执行**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排放标准;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TVOC参照执行**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报告表”的相关内容及要求,规范设置项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系统,严格落实对废水的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处理厂,****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标准后,尾水排放至修河。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振、减振、隔声、绿化等治理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焊渣、废真空U V树脂油、稀释剂包装桶、废真空U V油漆、稀释剂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和生活垃圾。其中废真空U V树脂油、稀释剂包装桶、废真空U V油漆、稀释剂包装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危险废物,其他属一般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须统一收集后外售至废物综合利用单位或原所有者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做到及时清运;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按规范要求安全贮存、转运、处置危险固废,做好相关管理台账,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且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环境局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