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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文 号 | 内发改法规字〔2025〕1175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0-11 |
****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盟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发展改革委,****事业单位:
根据《**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62号)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相关规定,以及《****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5〕40号)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55件,形成《****继续有效、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现予以公布。
各单位要对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执行;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各单位出台的相关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做好政策衔接。
附件:****继续有效、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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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