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青铜峡分局关于2025年5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宁夏-吴忠-青铜峡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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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时间 2025-05-21
发布机构 ****环境局****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5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5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5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21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3-****940

传 真:0953-****940

通讯地址:**市银河街73****环境局****分局)

邮 编:751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国能**市同进村驭风行动20MW风电项目

位于**市**镇同进村

****

**北国润清****公司

该项目位于**市**镇同进村,总占地面积28406m2,拟安装3台单机容量为6.7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20MW,通过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开关站,最终送至立新110kV变电站。项目总投资为92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5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防治和生态保护与恢复。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现场需设置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车辆密闭运输、大风天禁止作业等扬尘防控措施,施工期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项目设置1处施工营地,设有环保旱厕,定期清掏,施工人员生活洗漱废水泼洒抑尘,不外排;施工现场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泼洒降尘,不外排。

(四)施工期噪声为机械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加强设备维护和维修等防范措施,确保施工活动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

(五)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场所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土石方和建筑垃圾等。施工期做到土石方平衡,无弃方产生和外运;建筑垃圾尽可能回用或作****回收站,不能被回收利用的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六)项目施工期结束后须及时对临时占地开展迹地清理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确保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减少水土流失。

(七)项目运营期不设置值守人员,检修道路砾石覆盖硬化,通过限制检修车辆速度降低车辆道路扬尘;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合理规划布局、基础减振、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八)项目运营期日常维修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变压器油、废机油和事故费油等属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开关站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九)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2

******公司年产60万立方混凝土建设项目

位于****市大坝镇**盛****公司现有厂区

******公司

******公司

该项目位于****市大坝镇**盛****公司现有厂区,通过收购******公司已建2条年产2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及其配套,对其老旧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并**1条年产2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形成年产6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规模。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2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治理等。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二)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扬尘、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噪声、固体废物污染。

(三)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装卸、堆存粉尘、筒仓呼吸废气、混凝土搅拌生产废气和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项目厂区采取混凝土硬化,并设置洗车平台对进出车辆轮胎进行冲洗,以降低运输过程道路扬尘排放量;项目原料装卸、堆存过程均在全封闭原料库、上料库内,同时设有雾炮车,降低颗粒物无组织的排放;筒仓顶部均设置有布袋除尘器,筒仓呼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搅拌站均为全封闭式设计,各生产线均配套有布袋除尘器,混凝土搅拌生产废气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根22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1995-2024)表1和表2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车辆冲洗废水及设备冲洗废水,经循环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拉运至青铜****处理厂处理,水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拉运过程应做好密闭、防撒漏等工作,严禁随意倾倒。

(五)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六)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机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属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收尘灰和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外加剂包装桶由厂家定期回收再利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七)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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