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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二点技术要求 原: 第9条 保险:成交供应商为每位参行人员购买一份出行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每人意外身故/伤残保额不低于18万元,意外医疗保额不低于2万元)。 现更正为:★9.保险:成交供应商办理的责任保险必须是国家统保示范项目产品,且单次事故赔付限额不低于600万元,单人单次赔付限额不低于60万元;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单人单次不低于25 万元。(供应商须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为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