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熄焦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制氮装置)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2025年3月建设完成,已建成的项目主体工程与配套的环保设施同时建成,具备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根据环境保护部文件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以及**省环保厅文件《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与排污许可衔接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干熄焦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制氮装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公司通过网站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单位、专家及个人对本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的相关环境问题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干熄焦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制氮装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康城镇支进村西南1.4km****公司厂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委托****于2023年6月完成了《******干熄焦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表》;****环境局**分局于2023年7月12日以交环行审[2023]4号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表予以批复。
本次验收监测报告的验收范围为:制氮站。《******干熄焦节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范围包括:废水深度处理工程、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干熄焦制氮装置;废水深度处理工程、雨水收集处理系统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环保设施验收结论
本项目的环保设施验收工作,***终明确以下问题:****认真贯彻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干熄焦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制氮装置)严格落实了环评及环保部门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各项环保设施基本建设完成,在加强环境管理情况下,运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能够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符合验收条件和要求。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县康城镇****公司
联系人:任**
联系电话:137****7270
2025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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