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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24MAC5UL9Q4G | 建设单位法人:何龙 |
| 张志亮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永****商务中心3幢101室 |
| **弗迪新能源动力电池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41-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20.460995 纬度: 28.144674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06 |
| 温环永建〔2023〕5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24MAC5UL9Q4G001Q |
| 2024-07-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50000 |
| 3507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24MAC5UL9Q4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众望安全****公司 |
| 915********634329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3960271 | 竣工时间:2024-08-28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044x9Ne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动力电池20GWh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产能为10GWh,本阶段验收10GWh |
| 本次验收属于阶段性验收,目前只建部分产线,产能减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动力电池生产线及配套铝壳线、电解液线、 NMP 精馏系统等,主要生产工艺涉及混料、涂布、焊接、烘烤、注液、化成、组装、 NMP 精馏回收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20GWh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主要包括电池生产线,主要建设动力电池生产线4条,年产汽车动力电池10GWh,本阶段所涉及的生产工艺与环评阶段一致,配套建设动力站及其他公辅工程、环保设施。 |
| 阶段性验收,建设内容减少,产能减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营运期生产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生活区生活污水纳管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他单位),其中NH3-N及TP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其它企业),最终经****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有机废气、氟化物、颗粒物、硫酸雾等,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锂离子/锂电池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锂离子/锂电池行业未对氟化物、硫酸雾排放浓度规定限值,本项目硫酸雾参照铅蓄电池行业硫酸雾排放限值进行控制,氟化物参照太阳电池行业氟化物排放限值进行控制。污水处理站生产化处理系统产生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氟化物、硫酸雾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配套动力站导热油炉、蒸汽锅炉均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NOx排放执行30mg/m3的排放标准。 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大型规模排放限值;营运期紧邻温丽高速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各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3类标准;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分类,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现阶段全厂设2套正极涂布生产线,正极原料混料和涂布生产过程设备密闭,每套设备各单独配套一套废气处理设施;混料、涂布废气收集后经NMP回收(三级冷凝+三级喷淋)装置处理,通过1根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排放。烤箱车间、注液化成车间:废气治理设施为:碱喷淋吸收+三级干式过滤+沸石吸附+RTO+20m高排气筒排放。其余环保设施与环评一致。 |
| 废气处理方式有变化,有利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7953 | 0 | 0 | 0 | 0.795 | 0.795 | |
| 0 | 0.1139 | 0 | 0 | 0 | 0.114 | 0.11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7711 | 0 | 0 | 0 | 0.771 | 0.771 | / |
| 0 | 0.7883 | 0 | 0 | 0 | 0.788 | 0.788 | / |
| 0 | 0.0512 | 0 | 0 | 0 | 0.051 | 0.051 | / |
| 0 | 0.5768 | 0 | 0 | 0 | 0.577 | 0.577 | / |
| 1 | 废水处理站 | ****处理站排口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排放均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限值 | 生产线废水、清洗废水:废水先经车间石墨废水预处理装置处理后,****处理站处理。车间石墨废水预处理装置采用调节池+pH调整池混凝絮凝池沉淀池+低温真空蒸发器冷凝器处理工艺,处理****处理站进一步处理,然后接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NMP回收装置废水、车间纯水装置排水、动力站锅炉排水、循环冷却站排水:分别****处理站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生产区生活污水:食堂用水经隔油预处理后与生产区其他生活污水一起****处理站处理进行处理,然后接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 | ****处理站排口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排放均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排放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限值;生化池排口(生活污水):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动植物油类排放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排放限值;总氮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排放限值;氨氮排放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B级排放限值。 |
| 1 | 废气处理设施 | 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锂离子/锂电池行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锂离子/锂电池行业未对氟化物、硫酸雾排放浓度规定限值,本项目硫酸雾参照铅蓄电池行业硫酸雾排放限值进行控制,氟化物参照太阳电池行业氟化物排放限值进行控制。 污水处理站生产化处理系统产生恶臭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氟化物、硫酸雾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配套动力站导热油炉、蒸汽锅炉均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同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215号),“**或整体更换的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原则上稳定在30mg/m3以下”,本项目配套**导热油炉及蒸汽锅炉,采用天然气超低氮燃烧技术,排放的NOx执行30mg/m3的排放标准 | (1)混料、涂布废气 正极混料设备密闭操作,正极混料设备密闭操作,正极混料设备密闭操作,NMP溶剂基本完全挥发,根据业主提供资料,NMP残留量约0.05%,其余NMP全部挥发并收集至NMP回收系统。混料过程为室温下操作,NMP沸点较高,混料过程挥发量极少,混料过程的NMP废气接入NMP回收系统。本项目使用的NMP****园区提供,****园区经NMP废气处理设****材料厂家。 涂布废气的主要污染物为NMP,以非甲烷总烃计。正极涂布设置2条生产线,配备2套废气处理设备,产生的混料、涂布废气经NMP回收(三级冷凝+三级喷淋)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涂布机排风(风温110-130°C)→余热回收换热(进口风温等同涂布机排风温度,出口经过换热约在50-70°C,回风进口约在15-25°C,回风出口在60°C-70°C)→冷凝主机凝结(三级冷凝(一级冷却水降温、双级冷冻水降温)),进风口等同余热回收出口,经过冷却处理后约在50°C左右,经过冷冻凝结后温度在15-20°C)→风机送风回涂布机,10%未冷凝NMP废气通过高塔进行水喷淋处理,进行尾气吸收处理排放。 (2)烘烤废气 烘烤废气仅有少量水蒸汽,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3)注液废气 注液过程在密封设备内完成,采用负压输送和密闭式管道将挥发产生的注液废气通过配套风机抽出后集中收集处理。注液废气主要成分为锂电池电解液所含有机溶剂碳酸二甲酯、碳酸二乙酯、碳酸甲乙酸、碳酸乙烯酯、碳酸亚乙烯酯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另外,电解液原料中的六氟磷酸锂遇水易水解产生氟化物,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生产过程涉及电解液生产及使用的工序均要求严格密闭,保证生产设备内部无氧无水的工艺条件,因此注液过程产生的氟化物量极少,对环境影响甚微。 项目注液化成废气配备2套处理装置,采用“碱喷淋吸收+干式过滤+沸石吸附+RTO”处理工艺,风机风量分别为85000m3/h、65000m3/h,实际处理风量根据生产负荷而定(风机带有变频器,可调节风量大小)。 (4)化成废气 化成过程在密封柜内完成,采用除湿机抽取整个房间中逸散废气进行处理。化成废气主要成分为锂电池电解液所含有机溶剂碳酸二甲酯、碳酸二乙酯、碳酸甲乙酸、碳酸乙烯酯、碳酸亚乙烯酯挥发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注液废气和化成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注液化成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排放。 项目注液化成废气配备2套处理装置,采用“碱喷淋吸收+干式过滤+沸石吸附+RTO”处理工艺,风机风量分别为85000m3/h、65000m3/h,实际处理风量根据生产负荷而定(风机带有变频器,可调节风量大小)。 注液化成两套废气设施,第一次注液进入注液废气设施,二次、三次注液和化成废气进入注液化成废气设施。 (5)电池包焊接粉尘 电池厂电池包生产线焊接采用激光焊接,焊接粉尘产生量非常小。生产车间为无尘车间,通过车间的新风过滤系统和除湿系统处理后,车间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可以忽略不计。 (6)导热油炉废气 项目电池厂动力站配备1000万大卡导热油炉2台(1用1备),燃料为天然气,天然气燃烧产生废气,连续排放,单台1000万大卡导热油炉天然气用量为350万m3/a。 **的燃气锅炉,燃烧清洁能源天然气,天然气中灰分及硫含量较低,且燃气锅炉配有低氮燃烧技术可大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采用的低氮燃烧技术将NOx氮氧化物控制在30mg/m3以内。 (7)蒸汽锅炉废气 项目电池厂动力站配备12t/h燃气锅炉3台(1用2备),燃料为天然气,天然气燃烧产生废气,连续排放,单台12t/h燃气锅炉天然气用量为500 万m3/a。 **的燃气锅炉,燃烧清洁能源天然气,天然气中灰分及硫含量较低,且燃气锅炉配有低氮燃烧技术可大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采用的低氮燃烧技术将NOx氮氧化物控制在30mg/m3以内。 (8)食堂油烟 电池工厂食堂设置16个灶头(7个小灶、9个大灶),产生的废气为饮食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 (9****处理站恶臭废气 本****处理站,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经次氯酸钠氧化喷淋+碱喷淋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 注液废气出口、化成废气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排放限值。 本项目硫酸雾参照铅蓄电池行业硫酸雾排放限值进行控制,其监测结果满足该标准限值;氟化物参照太阳电池行业氟化物排放限值进行控制,其监测结果满足该标准限值。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6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配套动力站导热油炉、蒸汽锅炉均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同时,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21〕215号),“**或整体更换的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原则上稳定在30mg/m3以下”,本项目配套**导热油炉及蒸汽锅炉,采用天然气超低氮燃烧技术,排放的NOx执行30mg/m3的排放标准,根据监测结果,NOx排放满足该标准限值。 污水处理站生产化处理系统产生恶臭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 油烟废气出口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标准限值。 |
| 1 | 设备基础减震 | 靠温丽高速一侧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昼间、夜间排放限值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夜间排放限值要求。 | (1)选用低噪声设备。 (2)对主要噪声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 靠温丽高速一侧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昼间、夜间排放限值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夜间排放限值要求。 |
| 1 | 根据本项目危险废物特性,均为固态和液态,液 态危废可装在废桶内,因此对大气、 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环境等不会产生污染;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具备防风、防雨、防晒、 防渗漏等功能,因此危险废物贮存期间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 项目****园区范围内,厂区地下水评价范围内无集中地下水饮用水源,不属于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不属于特殊地下水**保护区及分布区等,地下水环境不敏感。 ****处理站、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的防渗规范进行施工。采取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废水收集管道均架空处理,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站、事故池等区域均采取防腐防渗处理。本项目**生产线,建筑物地面分区防渗已做好并在此前的项目中验收通过,正常情况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明显的影响,环境影响可接受。 |
| 1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修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分类,危险废物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 (一)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沾染物类废物、废油、废胶、废包装桶、含油废滤料。 (1)废沾染物类废物 废沾染物类废物主要包括沾染电解液、浆料、废无尘布、抹布及其他沾染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为HW49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交由******公司收运处置。 (2)废油 废油主要包括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硅油和导热油等,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为HW08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交由******公司收运处置。 (3)废胶 废胶主要产生于电池单体和电池包组装工序,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为HW13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14-13),交由******公司收运处置。 (4)废包装桶 废包装桶主要包括含有或者沾染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废胶等的废包装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为HW49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交由******公司收运处置。 (5)含油废滤料 含油废滤料产生于动力站空压机,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为HW08类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217-08),交由******公司收运处置。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车间预处理污泥(石墨污泥)已鉴定为一般固废。项目新增危险废物产生后分类收集在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交由资质单位收运和处置(已签订危废协议)。危废转运过程严格执行**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验收检查企业危废转运过程有相应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二)本项目新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废锂电池、工业粉尘、污泥、废RO膜、废滤芯等。 (1)废包装材料 废包装材料主要产生于电池单体和电池包生产。 (2)废锂电池 废锂电池主要产生于电池单体和电池包生产及测试工序。 (3)工业粉尘 工业粉尘主要产生于除尘装置。 (4)污泥 项目污泥为有机废水污泥,主****处理站和生化池。 (5)废RO膜、废滤芯 废RO膜、废滤芯主要产生于动力站,产生后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废物暂存区,部分有回收价值的一般固废外售处理,剩余的由环卫部门处置。 (三)项目新增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 (1)餐厨垃圾 本项目餐厨垃圾由专用桶装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找第三方资质单位处置。 (2)生活垃圾 项目新增劳动定员3600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项目餐厨垃圾专用桶装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找第三方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市政环卫部门收运处置。 |
| 1 | 本项目风险源主要是罐区储罐、生产车间、三废治理设置、危废仓库等,项目涉及多种危险物质,有一定的泄漏和火灾、爆炸风险,风险事故可能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 水及周围人群健康产生不同程度的不利影响。本报告要求企业从生产、贮运、三废治理等多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设备的日 常维护,全厂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一旦风 险事故发生后,企业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启动应急预案,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 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影响降至最低。 | 项目主要涉及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危险性物质少,风险事故****工厂预处理设施发生泄漏、危废暂存间发生泄漏等。事故源主要来自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主要环境危害为引发的物料泄漏对周边环境产生风险影响,通过健全厂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机构,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预案的演练和对风险影响范围内人员的宣传教育等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后,其风险是可接受的。 (1****处理站设事故池,事故池有效容积1800m3,****处理站下方,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并在雨水管设雨污截断阀门。污水处理站进行设备维修、定期检查等无法正常运行时,涉及废水产生的生产设施立即停产,当日生产****处理站事故池,待事故结束后,事故****处理站处理。 (2)危险废物暂存区均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 采取防腐防渗处理措施,平时,加工区应加强管理,严格分区储存危险废物,做好对危废暂存间地面防腐防渗层的维护,暂存的危废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3)危险废物暂存区必须能够满足相应的安全要求(如防腐、防渗、防流失等)。各企业转移危险废物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经批准后,****环保局申请领取转移联单,在转移危废时,应按照有关****环保局备案联单。目前企业按规范要求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化转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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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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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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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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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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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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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