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泰禄旺保温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500吨保温板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批复

审批
宁夏-银川-永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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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生态永函〔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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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成文日期]
2025年07月14日
关于**泰****公司年加工500吨保温板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批复
银生态永函〔2025〕2号
时间:2025年07月14日

**泰****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泰****公司年加工500吨保温板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申请》已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中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1.****公司申请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即颗粒物排放量控制在0.05t/a。

2.在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你公司必须严格遵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三同时”制度,按照环评报告中要求配套建设的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范围内,并按照**市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计划做好污染减排工作。

3.此批复不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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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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