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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资产评估采购项目由****作为项目业主,现对该项目评估单位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此项目的报价。
一、项目简介或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采购一家评估机构对**街、永商镇**小区合计4间商铺租金开展评估工作。
2、商铺清单
| 序号 |
商铺位置 |
面积(㎡) |
| 1 |
永商镇望滨路125号 |
67.09 |
| 2 |
永商镇望滨路163号 |
91.57 |
| 3 |
宝墩镇**街102号 |
130.31 |
| 4 |
永商镇**路195号附2号 |
811.13 |
| 合计 |
1100.10 |
|
3、采购指导价:根据《****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报送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评协〔2017〕23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并不超过3000.00元。
二、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三、支付条款:提交正式的评估报告,业主确认无误且收到正式发票30日内一次性支付。
四、资质要求: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单位。
五、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根据资质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性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需递交的资料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1、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报价函原件;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上述材料要求为原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无原件要求的,提供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的复印或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将作无效处理。
2、资料提交及报价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报价供应商须在2025年10月29日17时00分(**时间)前将报价资料交至**市**区五津镇兴园三路龙王渡二期3栋综合办公楼8楼818室或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到我单位,逾期不予接收或作无效处理(如邮件送达时间超过2025年10月29日17时00分,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注:以收到时间为准。
七、公告发布方式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http://www.****.cn/。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五津镇兴园三路龙王渡二期3栋综合办公楼8楼818室
联 系 人:严女士
电 话:028-****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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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