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建设单位****于2025年10月20日在**市**县涛源镇主持召开了期纳小湾复合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实地查看了工程现场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验收报告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监测、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和认真研究,形成验收鉴定书。验收组认为: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履行了水土保持变更手续,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工作,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符**土保持方案批复要求,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合格、运行正常,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水土保持设施后续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符**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一、公示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联系人:张陈 电话:185****9960
2.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郭霞 电话:159****2954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