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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卫生中心灾后恢复重建****控制中心、****保健院、****中心、****支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市红****培训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中心灾后恢复重建****控制中心、****保健院、****中心、****支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市红****培训中心项目)
建设地址:**省**市**区东坝滨河路二段
建设内容:建筑总面积31998平方米,****中心8710平方米、****保健院14475平方米、****中心1252平方米、****支队3039平方米、市红十字会备****培训中心业务用房4522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保健院、****中心、****监督所、****红十字会
单位地址: **省**市**区东坝滨河路二段
联 系 人: 宋晓龙
电 话:135****5880
邮 箱: ****@qq.com
三、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验收与报告加验收意见:https://s.fnnas.net/s/9b2f5c942da94bdb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