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15
****所属房屋资产
及闲置厂房发包(租赁)公告
(2025年第二批)
为规范租赁经营活动,确保租赁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依据《****集团非木**(资产)发包(租赁)及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吉长森市字〔2024〕211号)、《****集团非木**(资产)发包(租赁)及销售工作“十八条”具体规定》(吉长森市字〔2024〕334号)以及《**长**森工****资产清查方案》(敦林字〔2025〕126号)要求,现将租赁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公民,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名,本人需携带身****管理处411室进行登记。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
(二)结果公示时间
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3日(公示期2个工作日),以竞价最高者为承租方,公示无异议后,签订租赁协议。
二、适用范围
1. 公司所属房屋资产及闲置厂房。
2. 公司已签订合同(协议)且正在有偿使用的房屋资产及厂房,按原合同(协议)执行,合同(协议)到期后,参照本公告及相关文件组织租赁。
三、发包方式
1. 参与承租人达到2名以上(含2名)的,将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发包;参与承包人只有1名的,将采取协商的方式租赁。
2. 租赁项目的价格按照《****集团非木**(资产)发包(租赁)及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第5项(即:空闲房屋、场地、设施租赁价格,须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不低于评估价格发包)要求执行。
四、发包价格及范围
1. 厂房。位于**市江东林青路东侧,面积173.28㎡,起拍价格10000元/年;
2. 原热电厂食堂。****花园北侧、****电厂厂区内部,面积86.8㎡,起拍价格6000元/年。
加价幅度为500元/次,只能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且是整数)。竞价时间为10分钟,无延时周期。
五、发包主体
**长**森工****
六、发包期限
1. 厂房。2025年10月至2035年10月;
2. 原热电厂食堂。2025年10月至2026年10月
七、相关规定及要求
1. 公司所属房屋资产及闲置厂房有偿使用的项目,承租方要依法依规经营,****政府消防、安全、环保相关责任。
2. ****公司所属房屋资产等闲置厂房经营承租方,在经营期间要保证使用厂房的完整性,不得随意破坏,改变使用用途。确因经营项目需要搭建临时建筑物的,****管理处,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自行出资搭建,到期交回房屋资产及厂房时要恢复原状。涉及出资搭建的设施租赁期满后自行拆除带走,相关设施带不走的,房屋资产及厂房内设施归****所有。
3. 租赁实施过程中,坚决不允许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公司纪委全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4. ****公司所属房屋资产及闲置厂房经营承包方,拒不交纳使用费的,向有管辖****法院提起诉讼,进行法律程序解决。
八、未尽事宜
****公司所属房屋资产及闲置厂房租赁协议执行。
报名联系电话:0433—****505 王先生
纪委联系电话:0433—****336
**长**森工****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