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500千伏灵西站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审批
广西-钦州-钦南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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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4349/2025-204357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审批局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30日
标 题:****审批局关于500千伏灵西站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文字号:钦审批投资〔2025〕60号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5日
****审批局关于500千伏灵西站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2025-10-15 15:08

钦****改革局:

《关于转报**市500千伏灵西站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核准的请示》(**发改报〔2025〕22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委托****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市新能源发展的需要,优化220千伏网架结构,提高电网的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500千伏灵西站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

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

二、建设地点:**区那丽镇、那彭镇、久隆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1.**500kV灵西站π****风电场~垌村22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为1.0km。

2.**500kV灵西站π接久隆~傍浦22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为14.1km。

3.**500kV灵西站π接久隆~珊瑚Ⅱ回22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为11.1km。

4.**500kV灵西站π接久隆~珊瑚Ι回22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为19.3km。

5.**500kV灵西站π接**海风~排岭22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度为32.5km。

6.**久隆~排岭Ι、Ⅱ回220kV线路改接至灵西站工程,线路路径长度为1.6km。

7.****电站出线间隔工程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静态总投资22201万元,动态总投资2261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20%,由项目单位以自有资金出资,****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须按照国家电****公司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落实工程建设标准,以确保电网工程质量。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做到集约用地,不得超标准用地;要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要求进行设计,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选用节能设备,强化节能管理,各项能耗指标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鉴于本项目是电网工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以内。因此,本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也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做好水土保持与生态保护措施,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与外部环境的关系。

八、项目单位及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和运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运营和应急安全措施;工程建成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并网投运,以确保项目的施工和运营安全。

九、项目工程建设以及运营的设备采购安装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项目单位在工程规划设计及建设中涉及穿越交通道路、河道、各类园区、**、村庄、水库、林地的,需提前与有关单位做好沟通对接,进一步优化线路路径走向,并做好合理避让。如后续因交通道路规划调整、园区开发等原因需迁改本线路路径,按照《****政府关于500千伏灵西站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线路路径方案意见的函》(**政函〔2024〕1165号)执行。本线路路径走向还须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规范规定与**的安全生产距离的要求。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办理完成规划许可、土地利用、**利用、环评、安全生产、用林等相关报批手续;同时要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跟踪监控,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十一、项目核准支撑性文件******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02025XS0003S00号)、《****政府关于500千伏灵西站22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线路路径方案意见的函》(**政函〔2024〕1165号)。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核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路径走向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三、本项目自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审批局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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