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布尔津县布尔津镇切克台村防洪工程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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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县**镇切克台村防洪工程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引号 ****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10-16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县**镇切克台村防洪工程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镇切克台村防洪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6日-10月22日(5个工作日)。

政务中心:0906-****344

通讯地址:****区**路33****环境局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县**镇切克台村防洪工程

**县**镇切克台村防洪工程位于**地区**县**镇切克台村,工程共分为上游段桩号364+615~365+262,下游段桩号365+262~365+884;****中心,位于河滩地,起点坐标E86°54′25.091″,N47°41′22.598″,终点坐标E86°53′59.111″,N47°41′30.379″;下游段紧邻额河干流,起点坐标E86°53′46.868″,N47°41′05.239″,终点坐标E86°53′18.759″,N47°41′03.947″。项目性质为**。

****中心(****总站)

**清源合信****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2段防洪堤,上游段长度647m;下游段长度622m。总长1269m。配备4台柴油发电机,不设柴油储罐。施工不另设施工营地、单独堆放场、不增设施工便道。本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确定防洪标准

为3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3级,其他建筑物级别为4级。

本项目永久占地面积2.048hm2,临时占地面积0.0026hm2。总投资772.16万元,环保投资41万元,占总投资的5.3%。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控制用地范围,优化临时占地布置,不得在征地范围外施工,采取分段施工,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禁止在河道保护范围内设置料场、取土场等临时占地,施工期应安排在枯水期,土层开挖须分层开挖和分层回填,以便后期进行生态恢复。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和土地复垦,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要求。定期清扫施工区及周围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大风天气禁止开展土方施工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粉状材料及临时土方等堆放时应覆盖防尘布(或网),并定期洒水降尘。施工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三)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严禁非法取土。生产废水经防渗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废水须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严禁施工废水排入河道,弃土不得在河道内堆存,禁止开展一切污染水体的活动。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尽量避免在午休期间进行高噪声作业。科学布置施工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施工现场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限值。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应回用于边坡覆土,实现综合利用,不外排。建筑垃圾应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应收集后堆放在指定地点暂存,定期清运****填埋场处理。施工区应设置临时垃圾收集箱,定期清运至****填埋场。一般固体废物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闳扬氢润能源科****公司**县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

项目位于**地区**县,其中电解水制氢项目厂****工业园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东北距离阿尔达村约1.8km,西北距离S318(北阿线)约0.5km,东南距离G3014(奎阿高速)约4.9km,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E87°38′40.30″,N47°11′27.58″;光伏发电系统站址位于**县南侧约42km处,用地性质为国有未利用土地。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E87°29′36.37″,N46°42′6.97″。行政规划隶属**县管辖。

闳扬氢润能源****公司

******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闳扬氢润能源****公司**县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评价为一期项目。

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为**72000Nm3/h电解水制氢系统及相关辅助系统,主要包括2台2000Nm3/h的电解槽、21台3000Nm3/h的电解槽、1台5000Nm3/h的电解槽、1套3000Nm3/h的气液处理器、1套4000Nm3/h的气液处理器、1套5000Nm3/h的气液处理器、10套6000Nm3/h的气液处理器、6套12000Nm3/h的氢气纯化装置,电解制氢设备分别布置在3个车间内。**1780MW光伏发电系统,采用单晶硅光伏组件,配置4座220kV升压站及360MW/360MWh电化学储能系统,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光伏系统所发绿电直接输送至电解水制氢项目区,用于电解水制氢(送出线路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辅助工程****电站一座,规划**主变规模为2×120MVA,本期一次建成,电压等级220/35kV;配置除盐水制备系统,额定出力按2套100t/h设计;**1座氢气压缩机房,建筑面积为300.19m2;设置一座开放式循环水站,规模为7200m3/h;配置冷冻水站1座,建筑面积为726.09m2,规模为1300m3/h;**检修及换热站,一层,建筑面积300.19m2;**1座危废库,建筑面积100m2;**综合楼1座,二层,建筑面积2072m2;**主控室,一层,建筑面积413.48m2。储运工程为配置30台2000m3储氢罐,为工作压力1.5MPa的球形储罐。公用工程为**道路为4m宽,15cm厚泥结碎石路面。风险设施为设置1座火炬,火炬高度30m、出口内径0.5m;**一座50m3生活蓄水池;**一座400m3生产水蓄水池;设置1座事故水池,有效容积600m3;建设1座消防水站,建筑面积约215.53m2。配套建设公用设施及相关环保工程等。职工生活及办公均位于电解水制氢项目厂区,光伏发电系统为无人值守站,供热为电采暖。项目建成后年产绿氢3.6万吨。

建设性质为**。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应严格控制施工面积及施工作业区域,缩小施工作业范围,减少扰动地表面积。对责任区域设置分区围挡,严格按照有关的规范和规定施工,不得越界施工,减少土石方的二次倒运,减少对附近土壤和植被的侵占和破坏。建设场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施工中应挖填结合,减少露天堆放量,防止扬尘,作业区设排水沟,使积水及时排出,避免造成大量水土流失。施工期做到文明施工,做好土方平衡,减少露天堆放面积。阶段性工程完成后,对地表进行平整恢复。根据施工用地范围,进行标桩划界,禁止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缩短施工时间;基坑开挖时对表层土进行剥离,并分层堆放、覆盖,临时堆放须设置临时防护措施,场地平整回填时分类回填;严格执行生态保护措施,积极采取防沙治沙措施,杜绝土壤和植被破坏;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运行线路和范围,不得随意行驶,由专人负责,以防破坏土壤和植被,加剧土地荒漠化。施工结束后做好施工迹地的恢复,要及时对临时占地、临时道路进行土地平整,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加强厂区绿化及植被恢复工作。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缩短影响距离。大风天禁止施工作业,散体材料装卸须采取防风遮挡等降尘措施;施工现场道路要压实路面,在干旱季节定期洒水降尘;对未铺装的施工道路及时洒水降尘,同时加强施工道路养护及清扫;选择合理土石方堆场,对施工临时堆放土方采取加盖保护网、喷淋保湿等防护措施;禁止露天堆放建筑材料,细颗粒散料在临时材料库进行封闭保存,搬运时轻拿轻放,防止包装袋破裂;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运输车辆及施工器械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扰动原始地面、碾压周围地区的植被,不得随意开辟便道,严禁车辆下道行驶,并对施工集中区进行喷洒作业;限制进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车速,对运输水泥、土方和施工垃圾等易产尘车辆进行严密遮盖,避免沿途洒落;运送建筑垃圾出施工现场应对车辆进行清洁处理,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保护施工区的工作环境,做到文明施工。项目运营期间在氢气缓存罐及生产设备、管线泄漏源周边须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的要求设置能检测氢气、氧气等物质的可燃、助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探测器。在厂区西南角设置高架火炬,项目区少量泄漏的氢气可经过管道输送至火炬点燃,减少氢气在厂区内聚集,降低氢气爆炸、火灾发生的风险概率。项目运行期无污染废气产生。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工地食堂排放污水及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防渗化粪池,再及****处理厂处理,不外排。生产废水中的含泥沙污水排入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降尘。运营期,综合楼及站房等用水点的生活污水通过室内UPVC排水管排至室外,经生活污水管道汇集后,由站内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后在站内回用,不外排。厂区生活污水排水系统采用重力流排水方式,管道采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管道直埋敷设,排水管道管径为DN300。除盐水制备系统的过滤器反洗排水和一级反渗透浓水为工艺制水产生的清净下水,污染物含量低,拟通过沟道排至废水收集池,在池内进行pH值调整,均匀水质后排放至回用水零排放系统;雨水自然排放至下水管网,经站内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站内回用不外排。光伏发电项目中光伏板清洗废水沿板面直接落入光伏组件下方,自然蒸发。建设一座容积为600m3事故水池,事故发生时,事故废水流入污水管网进入防渗事故水池,严禁事故废水直接外排。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制订科学施工计划,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高噪声施工设备尽量进入操作间,如搅拌机、木工机械、线材切割机等设备应远离厂内人群活动密集区域,必要时采取声屏障等措施;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施工,禁止高噪声机械设备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消声、隔离等措施降噪;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减少鸣笛;禁止午休及夜间施工;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在沿途穿过居民比较集中的路段时,应减速行驶,禁止鸣笛。运营期合理避让、优化布置;选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并加装隔音罩,并采取减振防振措施,同时对噪声较大的水泵采取消声措施,高噪声设备应置于厂房内,车间适当设置吸声壁面、隔声障壁等;重点设备均应采取减振、措施;避免夜间运输物料,减少运输过程车辆鸣笛;加强厂区绿化,以达到防尘、降噪目的。施工期场界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运行期电解水制氢项目厂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光伏发电系统厂界噪声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五)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废库、制氢车间、事故水池、变电所和事故油池等,依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效黏土防渗层≧6m,防渗层渗透系数≦1×10~7cm/s。建议采取建议由下至上为“地基+粘土层处理+**度聚乙烯+水泥硬化”或“地基+防渗混凝土层”,然后涂沥青防渗,防渗层一次浇筑,无冷缝。一般防渗区为储氢区、循环水站和消防水站等,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等效黏土防渗层≧1.5m,防渗层渗透系数≦1×10~7cm/s。简单防渗为厂区道路、办公区域、主控室等,简单地面硬化处理。同时强化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防止“跑、冒、滴、漏”事故发生。

(六)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脚料可分类回收,****收购站处理,对不可用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就近生活垃圾转运站统一处理。厂区内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有氢气、氢氧化钾、五氧化二钒、废机油、变压器油,氢氧化钾、五氧化二钒一次投入不储存,氢气成品会在缓冲罐内暂存,运营期废矿物油、废油桶、废电解液、废隔膜、过滤残渣、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包装袋和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的危废库,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并处置;主变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油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属于危险废物,最终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脱氧剂(钯、铂)、废干燥剂、废滤芯及废膜、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清运至**县乌伦古****填埋场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可交由有回收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县乌伦古****填埋场处置。一般固废须按照《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公告》(公告2021年第82号)相关要求制定台账。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相关要求。

(七)落实运输过程风险防范措施。选择有运输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承担危险品的运输;严格按照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配备固定装运危险品的车辆和驾驶员,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八)落实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降压站首选优良设备,在总平面布置上,按功能分区布置。对员工进行电磁环境影响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人员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升压站、降压站或靠近带电架构。本项目投运后,220kV升压站及降压站主变区及配电区围墙外工频电场强度及工频磁感应强度均须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50Hz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九)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制氢装置和其他装置之间应严格按照防火防爆间距进行布置,厂房和建筑物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设计。项目进行分区布置,合理划分管理区、工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及储运设施区,各区按其危害程度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进行管理。在装置区周围设置消防通道,以满足工艺流程、厂内外运输、检修和生产管理需要。制氢装置区设置环形通道,便于消防、急救车辆通行。电气设备须选用防腐、防爆型,电源绝缘良好,防止产生电火花;接地牢靠,防止产生静电。生产区、罐区、充装区、管线区等区域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设置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分等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在重要的建筑物、场所设置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按钮。在主要生产通道和消防通道设置火灾报警按钮,在配电室、控制室等设置感烟探测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的要求。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潜势为Ⅱ。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并定期开展巡检、巡视、保养、维修等工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开展评估及备案工作。配备应急物资,加强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

中广核**边合区220****电站供电线路工程

中广核**边合区220****电站供电线路工程输电线路位于**地区**县境内,拟建边合区220kV变电站出线端至**220kV变电站线路,起点坐标为N85°52'36.366,E47°30'00.701";终点坐标为N86°13'42.367",E47°30'54.1261"。拟建边合区220kV变电站至π开220kV边木线破口,G108-BG1段起点坐标为N85°52'36.366,E47°30'00.701";终点坐标为N85°52'14.263",E47°30'07.584";CG3-CG1段起点坐标为N85°52'36.207",E47°29'59.951";终点坐标为N85°52'14.981",E47°29'59.526"。建设性质为**。

****中****公司

**恒升****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3回220kV单回线路,第1回经1基双回塔出线自边合区220kV变电站接入**220kV变电站(接入端为一基双回塔),沿线共设铁塔108基,线路长约34km;第2回经1基双回塔(与边合变至**变共用1基)开口接入220kV****电站至**220kV变电站线路(以下简称“220kV边木线”),线路长约0.5km,共设塔基3座;第3回自边合区220kV变电站经1基双回塔接入破口220kV边木线,沿线共设塔基3座。3条线路总长度约35km;**铁塔113基,其中单回直线塔79基,单回耐张塔31基,双回耐张塔3基;全线架设双地线,两根均采用OPGW光缆兼做避雷线。**施工营地1座,占地面积约5000m2;全线设置7处牵张场,占地面积约10500m2;全线设置跨越施工场地约13处,占地面积约4680m2;单个塔基施工场地面积以140m2计,总占地面积约15820m2;沿塔基设置临时施工便道,施工道路长约26.8km,宽度为3m,占地面积约80400m2。

本项目占地总面积为126295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9895m2;临时占地面积为116400m2。总投资6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万元,占总投资的1.7%。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施工占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占地和扰动面积,优化场内道路的布设,优先利用现有便道,选择植被稀疏区域,减轻项目对所在区域草地的破坏。牵引场、临时道路、塔基施工区域等严格控制在征地范围内、作业区四周设置彩带,除施工必须不得破坏植被,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固定行车路线,禁止随意开辟便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避开大风天气及雨季,土方及时回填。基坑开挖土方堆存过程中使用防尘网,并定期洒水抑尘。基础回填后,采用砾石压盖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施工结束时,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清、整洁”,对作业区、施工临时道路等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必要时进行喷水增湿,便于自然植被的生长恢复。加强宣传教育,严禁发生捕捉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增强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塔基开挖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回填后及时整平,临时堆土做好压实并苫盖,塔基基坑开挖后应尽快浇筑混凝土;大风天气禁止施工作业,定期对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及临时堆放土石方场地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严格按照行车路线限速行驶,严禁露天堆放粉砂状建筑材料和施工垃圾。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内设置移动环保厕所进行集中收集,均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施工结束后拆除。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临时防渗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道路洒水降尘,循环使用,不外排。禁止向地表水体(喀拉苏河和特斯拉河)河道范围内排放污染物。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运营期无废污水排放。

(四)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及车辆应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限制夜间施工。施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域噪声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分别集中收集后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综合利用;施工土方回填、护坡、平整及迹地恢复,无弃土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填埋场处置。运营期线路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废物,如废导线、绝缘子等全部回收,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随检修人员带回就近垃圾收集站,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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