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12月22日我局做出的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月22日-2020年12月2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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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决定
| 1 | ****加油站 | **** | 2020-12-22 |
| ****加油站: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 技术评审意见 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市**县谷堆乡**村X008县道北侧,**年销售汽油50t,柴油50t加油站一座。项目总投资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项目用地1378平方米,加油罩棚面积200平方米,站房面积116平方米,双层30立方地埋式油罐3个,双枪双泵加油机2台4枪,公共洗手间一座。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表评价结论及 技术评审意见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 三同时 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水: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员工生活污水和加油顾客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2.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为油罐车卸油、油罐储存、加油机作业等散失的非甲烷总烃。其中油罐要求设置密闭卸油口,采取密闭卸油方式,并设置1套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机设置2套二次油气回收装置,并预留油气回收后处理装置接口。排放浓度要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50952-2007)中 处置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应小于等于25g/m3 的要求, 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在四周厂界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同时符合《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的要求。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并经距离衰减,加强进出车辆管理后,本项目厂界环境噪声要要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值要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 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垃圾场处理,油罐每5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洗一次,清洗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及油泥为危险废物,由清洗单位直接拉走,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三、项目建成后,要抓紧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察大队负责。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单位应按新标准执行。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 2 | **县****公司年充装5万瓶氧气、1万瓶二氧化碳项目 | **** | 2020-12-22 |
| **县****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水甲****公司编制完成的《**县****公司年充装5万瓶氧气、1万瓶二氧化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市**县张庄乡余庄村,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1.2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占地6000平米,总建筑面积4000平米,年充装氧气5万瓶,充装二氧化碳1万瓶。包括主要为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等。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因此,****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保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应加强项目施工及营运期的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的防范措施,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编制事故应急预案。 (三)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四)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气化器、往复泵、充装排等设备在运行过程所产生的机械噪声,对高噪声设备气化器、充装排设置隔声罩,另外加强车间隔声,对低温液体充装泵等设备增设减震基础,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经采取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在厂内垃圾箱暂存,定期清运至镇垃圾中转站处理。 (六)做好厂区绿化,营造厂区优美环境。 四、项目建成后,要抓紧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察大队负责。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 3 | 淮****公司年产30****搅拌站项目 | **** | 2020-12-22 |
| 淮****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清****公司编制完成的《淮****公司年产30****搅拌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市**县固城乡固城村,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7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5亩,建筑面积7450平方米。包括搅拌楼、料场、办公楼、磅房等,生产规模为年产3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评价结论及 技术评审意见 ,从环保角度,原则同意你单位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环保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应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将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施工结束后,应做好厂区及周围的空地绿化、植被恢复等工作。 (二)运营期生产废水经砂石分离系统处理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和配料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以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对发声设备采取防振、消音、隔音等措施。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环保管理,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减少粉尘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其中有组织排放粉尘主要为粉料仓粉尘、搅拌过程粉尘,在封闭空间内经各自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粉尘主要为骨料装卸和装卸运输粉尘,通过设置全封闭料场和雾化喷淋系统装置,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运营时产生的有组织和无组织粉尘要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包括除尘器截留粉尘、废砂石、试验用混凝土和员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的用于生产,砂石分离系统产生的废砂石经收集后用于生产,试验用混凝土收集后用作区域道路建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处置。 (六)做好厂区绿化,营造厂区优美环境。 四、项目建成后,要抓紧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察大队负责。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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