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37号)中相关要求,现就******县玉**生态康养旅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主要内容等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5年,玉**景区以“体验森林康养,订制美好生活”为主题,以“积极探索一套规则、创新一种模式、构建一种业态、营造一种氛围、倡导一种生活方式”为目标,进一步发挥森林生态功能,契合都市居民健康生活需求,丰富林业供给侧改革,打造中国森林康养建设的标杆单位。
2018年10月9日,****改革局以洪发改﹝2018﹞110号核准该项目,2019年11****改革局出具了《关于同意调整**县玉**生态康养旅游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的批复》(洪发改﹝2019﹞173号),对洪发改﹝2018﹞110号核准的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进行了调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19年5月,****草原局以林场发〔2019〕43号文批复的《**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2018-2027年)》,对本项目进行了规划。
2019年1月,公司委托****编制完成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9年11月13日,****环境局出具了《关于******县玉**生态康养旅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眉市环建函【2019】143号)。
项目内除去已完工的建设内容,其余部分工程于2011年3月起陆续开工建设,于2024年4月建成,2024年10月28日,建设单位****组织召开了**县玉**生态康养旅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并取得了竣工环保验收专家意见。
通过本次后评价的调查,项目通过采用切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处理后,满足达标排放、生态保护和总量控制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可以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运营对周围环境未造成明显的影响,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且自投产以来,项目没有出现因环境问题的投诉事件,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与安全生产事件。由此可见,项目继续运营对其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通过开展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发现项目还存在一些环境问题,据此后评价提出了整改措施。企业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环境管理,项目运行过程会进一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后评报****生态环境局备案后,可为项****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已编制完成,链接: https://pan.**.com/s/1V4oBmYt1iWccxV2Hc60zVApwd=85xm 提取码: 85xm。有需要查阅纸质版报告的公众可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社区止戈大道1段15号
联系人:侯部长
联系电话:135****5996
(2)承担环境影响后评价编制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盛****公司
单位地址:**市**区簇锦街道武科西一路78号B区
联系人:郑工
电话:199****7701
电子信箱:****@qq.com
四、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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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