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以下简称 晋商资产 )拥有**市****公司等11户债权,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贷款担保类型 | 抵押/担保/查封情况 |
| 1 | **县****公司 | 2,880.00 | 249.03 | 保证 | 保证人:**县****公司、刘云、刘光禄、刘小宁、白新明 |
| 2 | ****集团****公司 | 2,880.00 | 499.18 | 保证 | 保证人:****集团有限公司 |
| 3 | **市嘉朗轩****公司 | 1,340.88 | 330.18 | 保证 | 保证人:****酒店****公司、****商贸有限公司 |
| 4 | **市老****公司 | 1,760.00 | 212.69 | 保证 | 保证人:****商贸****公司、李明亮、李桔春、李梧春、王世文 财产线索: 查封物1:**市******商铺,****超市,首封; 查封物2:李明亮所有的一套住宅,面积 135.04㎡,首封; 查封物3:李桔春、李明亮所有的一套住宅,面积130.89㎡,轮候查封; 查封物4:李桔春所有的一套住宅,面积418.13㎡,轮候查封; 查封物5:曹廷花、王世文所有的一套住宅,面积92.44㎡,轮候查封。 |
| 5 | **市盛锦城****公司 | 2,786.00 | 602.70 | 抵押+保证 | 抵押物:户外灯箱广告经营权(244块) 保证人:**市****公司、郭伟、徐德钰、薛平 |
| 6 | **市****公司 | 1,830.00 | 554.87 | 保证 | 保证人:**市****公司、薛平、薛军、谭晶 |
| 7 | ****郊中****公司 | 1,983.00 | 650.09 | 保证 | 保证人:大****工厂 |
| 8 | **市****公司 | 1,000.00 | 171.22 | 保证 | 保证人:山****公司、**市****公司 |
| 9 | **市雁飞****公司 | 990.00 | 435.58 | 保证 | 保证人:大****公司 |
| 10 | **市****公司 | 3,899.76 | 666.33 | 抵押+保证 | 抵押物:****开发区经五路****饭店),建筑面积共6822.15平方米; 保证人:马建军、侯建萍 |
| 11 | **市永****公司 | 1,768.39 | 314.88 | 抵押+保证 | 抵押物:****开发区经五路****饭店),建筑面积共3365.57平方米。 保证人:马建军、侯建萍 |
| 合计 | 23,118.03 | 4,686.74 |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2025年2月21日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债权余额,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抵押物信息以权属记载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公司要求方式付款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晋商资产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1-****92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351-****911
联系地址:**省**市**区**大街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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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