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关于****西康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 ||
| 索引号 | **** | 分类 | 污染防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5-10-21 |
| 文号 | 关键词 | ||
| 文件下载 | |||
| 时效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3日(3个工作日)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相关环保承诺 | |
| 1 | ****西康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110kV****电站位于**市**县文**路与俞杨北路交汇口东北侧;110kV****电站位于**市**县**大道与相文路交汇口西南侧;110kV线路位于**市**县众兴街道境内。 | **** | **嘉溢安全****公司 | (1)**西康110kV变电站**工程 **主变规模本期1×50MVA(#1),主变户内布置,远景按3×50MVA(#1、#2、#3)设计,电压等级110/10kV;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110kV出线(间隔)本期4回,远景6回,均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2)北庄11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110kV****电站本期扩建2回110kV出线间隔(西康2回),为电缆出线。 (3)西康~北庄110kV线路工程 **110kV电缆线路路径长度约2.217km,其中双设双敷电缆线路路径长2.176km,单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041km。 (4)**~西康双T郑庄110kV线路工程 **110kV线路路径长度约2.66km,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1.93km,双设双敷电缆线路路径长度约0.73km。 拆除110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2.94km。 (5)卢廷~北庄110kV线路工程 **110kV线路路径长度约0.251km,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0.13km,双设双敷电缆线路路径长度约0.121km。 拆除110kV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0.21km,拆除2基塔基。 恢复11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0.21km。 | 一、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控制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及跨越场等临时用地范围,优先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临时道路用于运输设备、材料等,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的影响; (2)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施工临时道路、牵张场及跨越场等临时用地敷设钢板保护植被; (3)合理安排施工工期,避开大雨暴雨天气土建施工;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站外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盖; (4)定期检查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教育、监督管理工作,施工人员和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外活动,增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做好施工环保交底,做到文明施工; (6)在拆除原有塔基及导线期间,应明确施工人员活动范围,禁止施工人员越界施工用地,以减少越界施工用地造成的植被损失。将杆塔基础及地表以下1.0m的基础全部清除并及时清理平整。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及恢复永久用地区域,根据当地原生植被类型进行恢复,尽量与周围植被保持协调,对栽种的树木和植被要进行人工深度养护,确保树木、植被的成活率; (7)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对项目周围土地及施工临时用地进行植被恢复,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结合《**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第二次修正本)的相关规定,拟采取以下环保措施: (1)站区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时清洗轮胎和车身,不带泥上路;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对作业处裸露地面定期洒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土建作业; (2)选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在易起尘的材料堆场,采取密闭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3)运输车辆按照规划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等的运输,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不超载,经过环境敏感目标时控制车速; (4)做到施工扬尘“十达标两承诺一公示”,做到“围挡达标、道路硬化达标、冲洗平台达标、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达标、油品达标、渣土运输车辆达标、在线监控达标、扬尘管理制度达标”,签订油品使用承诺书、扬尘控制承诺书,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确保施工现场TSP、PM10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中表1限值要求。 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去除悬浮物后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 (2****电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生产生活区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线路及北庄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人员居住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3)线路跨越水体施工时,严禁向附近水体排放废水、固废等,避免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施工场地布局,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适当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较小的施工工艺; (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加强施工噪声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文明施工,最大程度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除必须连续施工工序外,其他工序夜间不施工,夜间施工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 (4)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关管理要求及时清运; (2)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3)拆除的塔基及导线等统一回收利用。 二、运行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运行期加强巡查和检查,强化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教育,并严格管理,避免对项目周边的自然植被、生态系统的破坏。 2.电磁污染防治措施 110kV西康变采用全户内布置,对带电设备安装接地装置,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降低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110kV北庄变前期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主变布置在站区中部,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对带电设备安装接地装置,****电站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 110kV线路通过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优化导线相间距离以及导线布置,部分线路采用电缆敷设,以降低输电线路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运行期做好设备维护,并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10kV西康变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主变户内布置,合理布局,同时通过建筑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电站的厂界噪声均能达标。 110kV北庄变不新增噪声源,前期合理布局,充分利用场地空间以衰减噪声,****电站的厂界噪声均能达标。 110kV架空线路选用表面光滑的导线、保持足够的导线对地高度,线路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阶段做好设备维护,加强运行管理,****电站声环境监测。 4.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110kV西康变站内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站区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110kV北庄变内不设置卫生间,无生活污水。站区雨水经站区雨水管网收集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线路运行期无废水产生。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变电站巡视及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危险废物:变电站运行过程中,废铅蓄电****公司设置的危险废物集中暂存****公司华山共享专业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转移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废变压器油不在站内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转移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公司运至废铅蓄电池集中暂存****公司华山共享专业仓),位于**市**区华山路102号,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等要求设置。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管理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实时申报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等,实施对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 本项目的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引起二次污染。 线路运行期无固废产生。 6.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本项目110kV西康变站区东南角设有一座有效容积为30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有油水分离功能,主变下方均设置事故油坑,单台主变油坑有效容积约为15m3,事故油坑与事故油池相连,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 110kV北庄变前期工程建有1座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40m3,事故油池有油水分离功能,主变下方均设置事故油坑,单台主变油坑有效容积约为30m3,事故油坑与事故油池相连,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 变电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产生的事故油及油污水排入事故油池,经油水分离处理后,事故油回收处理,事故油污水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针对本项目范围内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建设单位应按照《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1113-2020)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线路运行期无环境风险。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联系电话:0527-****0720
通讯地址:****环境局固废辐射****管理中心,**大道68号210室,邮编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