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区级衔接资金**街办孙陈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5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机构地址:**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唐延路11****中心E座23层52304室,更正为:**市高新区锦业路38号粤汉国际C座14层(F层)。
1、工程量清单变更;
2、原公告地址变更为:**市高新区锦业路38号粤汉国际C座14层(F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1日
****政府采购政策:
(1)《****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局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局 ****供销**总社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10)《****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11****财政厅《****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等。
(七)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U盘)壹份,随正本密封。若线上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不一致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线下递交时间同线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线下递交文件地点:**市高新区锦业路38号粤汉国际C座14层(F层)。电子标服务
名称:****
地址:**市**区**街道中段
联系方式:138****59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锦业路38号粤汉国际C座14层(F层)
联系方式:132****690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堃
电话:132****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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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