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学年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 拟选择1****学校食堂提供食材的加工、制作与销售、环境卫生保洁、餐用具清洗消毒、餐厨垃圾集中处理等有关用工服务(具体详见服务内容及要求); | **** | **省**市**县****储备库隔壁院内1号 | 壹佰叁拾肆万柒仟元整(¥ ****000.0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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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段洋(采购人代表)、曲洪国(组长)、张芬芬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总局令第56号 )《招标代理服务规范》(GB/38357-2019****总局、****委员会)等规定,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下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执行,代理服务费取费的基数为中标价,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收费金额:21164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体育局
联系人:车振林、刘欣波
电话: 139****6567、186****7983
地址:**县迎宾**路与**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采购人:****
联系人:粱雅萌
电话: 0398-****470 139****2180
地址: **市**县**镇桃花谷路
代理机构:****
联系人:潘东东
电话:0371-****7368、153****9167
地址:**省郑****开发区枫香街173号天健湖智联网产业园3号楼3楼A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