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物征集 | 文物藏品征集公告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博物馆、纪念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度挖掘**文化,根据《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纪念馆****纪念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文物藏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境内出土或遗留下来的各个历史时期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实物、标本、图片、影像及文献资料,具体如下: 1.见证近代时期**地区发生的挽救民族危亡的重大事件、革命运动,及为此做出重大贡献的著名人物相关实物和文献资料。如**整编、康都会议、高虎脑战役、**保卫战等相关的实物、文献资料;与赵醒侬、傅烈、傅**、周建屏、符竹庭等革命先烈相关的遗物、文献资料;反映开国元帅、大将、上将在**英勇战斗相关的实物、文献资料。 2.与**相关的重要历史人物,如王安石、汤显祖、晏殊、晏几道、陆九渊、曾巩、谭纶等相关的遗物、文献资料;颜真卿、谢灵运、朱熹等名人在**留下的作品、手稿、文献等各类文物。 3.**地区各个历史时期具有代表性的农业、手工业、冶矿等与生产、生活相关的文物、文献资料;反映**境内居民在衣、食、住、行、婚、丧、喜、庆等方面的民俗藏品和资料。 4.反映**戏剧艺术发展历程的文物、实物及资料。 5.各时期**地方窑口出土或遗留下来的陶瓷制品,如白浒窑、**窑、白舍窑的陶瓷制品。 二、征集类别 征集类别包括但不限于矿物动植物标本、古籍善本、拓片、族谱、书画、信札、建筑构件、砖瓦、碑刻、印章、玉石器、玻璃器、陶瓷器、珐琅器、金属器、度量衡器、竹木牙角器、漆器、文具、家具、钱币、票证、邮品、照片、音像制品、纺织品、服装、道具、乐器、档案文书、其他生产和生活用具等。 三、征集方式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慈善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实行无偿捐赠和有偿征集相结合,提倡、鼓励广大公民、文物爱好者、收藏家以及有关单位、社会团体无偿捐赠。 1.无偿捐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藏品,经专家鉴定,符合馆藏标准的,作入库登记,颁发捐赠证书,在陈列时标注捐赠者姓名和捐赠时间。 2.有偿征集。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持有者愿意出售的具有馆藏价值的文物或资料进行购买。由专家鉴定后,参考市场行情对符合标准的藏品给予评估,按照程序予以购买。 3.移交或接收。相关单位认为继续保管有困难,或移交后能更好地保护和利用的文物、史料,可移交****、****纪念馆、****纪念馆。接收法院、检察院、**机关、****管理部门依法没收的文物。 四、征集要求 1.收藏人须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并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2.收藏人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 五、联系方式 ****纪念馆:0794-****366 ****:0794-****259 ****纪念馆:0794-****249 备注:本征集公告长期有效。 -END- 编辑:邓超 欢迎投稿:****@qq.com ****博物馆 ****基地 中国****基地 ****学院现场教学点 江****基地 ****基地 ****博物馆融合发展示范单位 ****小学****基地 扫码关注我们 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 |